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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談論到結婚 媽媽卻讓我無言以對

紡織女 wrote:
我 23 男友33 交往逾4年

最近男方家裡有要我們結婚的意思,所以我回家告訴我媽媽說要準備結婚這件事情,我媽卻開了個讓我無言的條件。

小聘 36 萬,大聘 88 萬

以下是我跟媽媽對話:

11:56 lin: 我問一下你說禮節那你打算要多少聘金?
11:59 芳: 小禮36萬,大禮88萬
11:59 lin: 這樣不會太誇張嗎?
11:59 lin: 你要這麼多你打算做啥?
12:00 芳: 給妳們阿
12:01 lin: 現在沒人再收大聘阿,大聘可以之後還回去嗎,小聘看(男友)他爸爸給多少,缺的我跟(男友)來補
12:01 lin: 大聘擺好看的而已吧
12:03 芳: 沒我要全收到
12:03 lin :..............
12:03 lin: 可是(男友)都給我房子了這樣很不好耶
12:05 芳: 我要看他爸媽怎麼
12:05 lin: 那我們呢? 如果真要跟人家要這麼多 我們要準備什麼給人家我問你
12:06 芳: 沒
12:06 lin: 那我們憑甚麼跟人家要這麼多啊,你這樣不是給我難看......
12:12 芳: 我收這些都是給你們,我。也沒拿,憑我養妳,你看以後

我是單親家庭我國一就出來工作,基本上我從小到大都是給別人養的後面國一才北上找媽媽,但也是住阿姨家是到我開始打工時候才開始跟媽媽一起住但我到高三就又搬出去。
上個月才跟男友一起合買了一間房子掛我名下,三房一廳我男友要把我母親接來一起住,因為我母親自己在外租房想說一起住,但是我母親現在跟我開結婚這種條件我實在很不想理會他想跟他劃清界線....

對我來說她只有生下我並沒有對我負責過卻跟我說 憑我養你

在我跟男友交往期間我媽媽以前有卡債 + 保單借款 零零總總約50萬 也是我跟男友一起處理掉,現在我媽媽卻打著收到聘金這筆錢是要給我的(鬼才相信)

請問我該直接一不做二不休 公證 結婚 寧願得罪媽媽也不要得罪公婆 ,還是有更好的方法?...(恕刪)


直接登記
若房子掛妳的名下
卻還得付如此高額的聘金
而且還沒有等值嫁妝...
我是覺得太誇張了

我是建議:
去問把妳養大的阿姨就好
問妳媽??我想還是算了吧!

紡織女 wrote:
我 23 男友33...(恕刪)
又不是在賣78



紡織女 wrote:

我 23 男友33...我是單親家庭我國一就出來工作,

基本上我從小到大都是給別人養的後面國一才北上找媽媽,

但也是住阿姨家是到我開始打工時候才開始跟媽媽一起住,

但我到高三就又搬出去上個月才跟男友一起合買了一間房子掛我名下,

三房一廳我男友要把我母親接來一起住,因為我母親自己在外租房想說一起住,

但是我母親現在跟我開結婚這種條件我實在很不想理會他想跟他劃清界線....


(恕刪)






想想賈伯斯的例子,生父生母把他送養,養父母為了栽培他,花盡積蓄,

您覺得誰比較偉大?



有些人到老都還不認自己不是當父母的料,或者從未深思與孩子的互動,甚至

帶給下一代不好的影響,這些事情在有孩子之際,甚至結婚前後,或多或少

都要評估一下,請問樓主生母可曾想過這些?



以樓主現在的局面,徵詢生母,反而得到近乎故意,存心給年青人

難看,不留面子的堅持;若說這不是刁難,那什麼才是刁難?




明知兩人相愛,要攜手步入禮堂,不在此時獻上祝褔,要待何時?

生母要些手段給男方家難看,只不過是延續年青時抛下女兒的習氣,

所謂江山易改,本性難移,未來,有給安親費即可,其他請樓主

自己顧好自己,不用想太多;純粹是一位不顧輩份尊嚴的老人

在要酸言酸語,見不得女兒好而已,要是真給現金,會不會還男方,

恐在未定之天,慎之。





都市夜更深,不為不幸人停留,只為資本服務;看不清,又何必眷戀。
我才不相信你老媽那些聘金會留著給你咧~!他不這樣說你怎可能會照他的話去做。

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早就不成立了,別一直拿這句來講。
媽媽本來是應該被尊重的,但前提是,她有為妳想。但按她過去的行為來看,她似乎為自己想多一點,她沒想過你小時候需要母愛,沒想過妳是怎麼長大的,沒想過現在男方對妳付出了多少,沒想過妳嫁過去應該有的尊嚴。對小孩沒什麼照顧,卻把自己一點點的功勞放大,這母親目前不用走太近。
媽媽只有一個,當然要愛她,但是愛不是寵,愛是為她想,導引她到對的道路上,目前這個媽媽仗著她是媽媽,覺得自己最大,所以想要主導這事,妳母親如果這麼強勢,以後住在一起,什麼都要主導,那更麻煩了。

所以自行公證登記,似乎是較好的方式,雖然母親會生氣,但為妳自己的幸福,妳一定要堅持,收到會給?怎麼給,用剩下的再給?等百年後再給?我甚至建議連小聘都不要給,直接公證,讓母親知道她太過份了,也讓母親去反省年輕時沒有好好對妳。小聘的錢,留著,等到母親有需要再給。

那媽媽怎麼辦呢?讓時間去磨她吧!等她老一點,氣焰消一點,願意聽妳們的安排,再看看要不要照顧她,不然沒有跟公婆住,反而跟媽媽住,親戚不會講話嗎?
妳跟我差不多耶
狀況也很像……
都是媽媽獅子大開口
我是先擱著不管她
先拍婚紗
我同學說結婚跟她們一起坐同桌就好~
自以為是的媽媽這樣要求一定會害了女兒未來,千萬不可掉入陷阱,前途被眼前的貪婪毀了一定會後悔!
如果我是男方或是男方父母~即便負擔的起~但ˇ也會不爽!就不要結了吧~
你聽你媽的~只會害到你而已!這是很自私的!

紡織女 wrote:
請問我該直接一不做二不休 公證 結婚 寧願得罪媽媽也不要得罪公婆 ,還是有更好的方法?...(恕刪)


看你需不需要這個媽的祝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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