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超人0211 wrote:
老一輩的人的覺得立遺...(恕刪)
要能舉證你爸真的有偽造文書 才能提告
如果程序沒有瑕疵 他們是無法舉證的 你還可以反咬他們誣告
至於繼承 這是一種權利 不是獎賞 自然沒甚麼公平不公平
只要是你爺爺生的 都可以回來分一杯羹 因為他們是血親
如果要保障某些人的權益 生前就要做好規劃 不然繼承本來就是平分的
法律甚至怕有些人繼承權被剝奪 甚至規定保留"應繼份"(立遺囑不給也是無效的)
so...將來的事 要先規劃阿...
PS 抱歉 是特留分 打字的時候不知道怎麼想的XD...
特留分只能自願放棄繼承 不能透過成立遺囑奪走Q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