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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惘人妻求版上爸爸幫幫我,我不知道老公到底有沒有去找女人

你不給老公騎,又不給老公騎別人,這不是很奇怪的邏輯嗎?
遗民泪尽胡尘里,南望王师又一年。
Annvia2222 wrote:
2014-03-26 14:30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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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28-29-31中肯的回答
我老公作習正常,但他不肯簽且事發後又積極改變又讓我覺得是否心虛...(恕刪)

其他人就不中懇???
31樓只回答了一句 "我認為去過了" 這需要特別提說他中懇??
從這裡就看得出妳難以溝通,堅持己見...
前面28篇比第31樓內容詳實的多得很
態度既然這麼堅決
直接提離就好
來這只看這少少的意見,有用嗎??

我也認為有去過,而且絕對不只一次,搞不好天天酒池肉林.....我夠中墾了吧....

Annvia2222 wrote:
我只是不知道該不該再給我們的婚姻一次機會
也怕自己不夠了解男人
做出錯誤的判斷

這樣有哪裡可怕了?


所以如果我們認為妳老公有去過
你就會跟老公說01網友都說你有去過,那就是一定有去過

主動想離婚就是得要損失一些東西,有可能是錢,也有可能是小孩,或是兩者
你不甘心損失一些東西才會讓婚姻一直這樣下去,不是嗎?

只能跟你說,你發現的東西不會讓你拿到小孩又拿到錢的
還不如好好跟對方溝通怎麼做才是對小孩最好比較實在....
關於婚姻
要多想想在結婚前的甜蜜,多想想他對妳的好,如果什麼事都有積分,幫你倒杯水算一分,問候你過得好不好算一分,加加減減,婚姻應該不是負數。
記得有文章提到,大約是這樣吧。
有記者問結婚60年的婦人說,你們是如何維持長久的婚姻,婦人回答說,我們那個年代的人,被教導東西壞了要修理它,不是丟掉它再買新的。

婚姻不是物品,結婚時有沒有想清楚,結婚是關係的建立,你的父母再不好也是父母,你先生再不好也是你先生。
這樣離婚,再結婚還是一樣的問題,人都是差不多的。
如果不結婚,到老孩子要跟你住嗎?
一個人獨居,最後的下場是不管你多有錢,都只有冷清清的空間陪伴你。社會版上一堆死了都沒有人知道的新聞,有看見嗎?
版主莫怪01的朋友說話太犀利

因為妳的動機是想利用大家的回答定妳老公的罪. 這個很可怕...

貎合神離的婚姻何其多, 非得在彼此心間留下難以癒合的傷口方能罷休嗎???

離婚只是夫妻婚姻關係的消滅, 妳倆情愛逝去無妨, 就斷吧, 人生尚有數十年.

妳想單獨擁有孩子, 但孩子身上各留著一半的血, 要斬斷天倫? 也在孩子心上留下遺憾嗎???


希望妳的愛不只是擁有, 也包括成熟的身教. 孩子人生的路還很長遠, 理智的處理大人的事, 這樣才是真正對孩子好.

Annvia2222 wrote:
我老公自有孩子後仗著我對孩子的感情整個呈現出自私的本性


我看到第二排之後就不想看下去了

你能不能說說你們各自為了婚姻付出了些什麼?
或是說說你為了這段婚姻付出了些什麼?
一來就切結書

不然丟一份妳沒盡夫妻義務來行房之事 也來一份切結

讓你每晚都痛苦 這樣如何?


看了那摸多的回覆後我有覺得....
你只是為了離婚而幫他冠了一個沒有的罪名~
因為你不愛他了所以想離開~

你應該捫心自問當初為什麼要嫁給他?
離婚...都變得像吃喝拉撒一樣的容易~
天長地久的諾言.....也變得如此簡單~
問問自己~
你...還愛著他嗎?
幻想著他背叛你,他....就背叛你了?

你可以試著問問當初的自己,為什摸喜歡他?
因為他以前常常會對你噓寒問暖,而現在都不會了?
所以離婚以後你要在找個更可以依靠的人?
你可以獨力養家?獨力養小孩?

是人都會同床異夢
天天睡在一起,卻做著不同的夢~
而且要在一起生活,要一起生活到老到死!
真的很不容易!
看你自己如何經營,如何堅持~

如果還是堅持離婚,
乾脆換你告訴他,你有去色情按摩店吧!
這樣他會更快跟你離婚的!
先分居吧,小孩先給前夫帶

分居一段時間,依然不想回頭,放的下孩子就離婚吧

不住同一個屋簷下,會和對方慢慢變成陌生人

所謂眼不見為淨,那對方去找誰相信妳也會無所謂了吧

想要小孩將來還能再生,也說不定到時老公就不想爭小孩子了

若兩人都一定要爭監護權,那就讓小孩自己選吧

補充

女人用性要脅男人妥協真的很不應該,無心跟無性不該畫上等號

只要還未離婚或分居,性生活就是夫妻該盡的義務

就像妳每天還是必須回到那個家,叫那個男人老公一樣

做不到,那還是聽我的建議吧
既然你們都是室友了.........有何差別


只要他把小孩顧好......就好



重點是你們已經沒有發生性關係......對你應該也沒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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