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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和買房

別把問題複雜化,你錢不多他還肯嫁你基本上你們感情是沒問題的.
只是我有個疑問都可以先住娘家了,為什麼要先買房子,可以婚後再買啊,婚後就有共同財產制了,登記誰也沒差,不過要注意老人家反應,像我買老婆名字,結婚5年了不定時老媽會引爆來轟炸我.
建議結婚費用你自己張羅,這樣大家會說都是男方出的,買房子的時候一起去看一起決定,如果看上的房不夠錢買,你老婆也比較能理解進而拿積蓄出來添著買,而且這樣大家就會說她們夫妻倆一起買的,不會笑你傻.
.........................................................
過來人經驗,我家錢都我在管的,自有現金也早可還清房貸,但老人家真的沒幾個清楚共同財產總會擔心,重點是三不五時轟炸,給你參考.
1. 房子可以先租也可以先住再女方三合院啦
2. 婚禮男方最好也是要打理男方的部份 不要想女方付錢 不然你會被講的很難聽
3. 買房子 可以有小孩以後登記給小孩就好
4. 給家人的生活費 當然是不可叫較自己的家人再拿出來的啦!

tgblack wrote:
頭一次在此版發文…如...(恕刪)


傻了嗎?
全部身家一次SHOW HAND 然後全部登記在女方名下?
看來此女有非常人可以比擬的特殊能力…

將來結婚是要一起生活過日子的人,卻連幫忙付房貸都不肯
你真的覺得這樣的兩個人在一起真的有辦法一直維持下去嗎...
哪天你負擔不起這樣的生活時....
你還會剩下什麼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她至少會有自己的私房錢加一棟笨蛋送的房子...
台灣人,貪財怕死要面子;凡事都要爭面子,說到會死人,面子可以不要,聽到有錢賺,命都可以不要...
是有貸款的房子(若有意外而分開了貸款就必須由女方支付)
而這中間婚禮也舉行了(婚禮的費用由女方支出)
怎麼看不都打平了嗎?
怎有些事永遠在重複上演呢?

認識身旁週遭幾個女人,

且有正當職業,每個都是已離婚,有兩個已經離兩次婚,年齡都34歲以下,在台北市至少都有一棟房,

最多的有三棟,聊天時她們也坦白說,房子都是前夫婚前買的。

現在沒事喝下午茶,收房租,周末沒事跑夜店,找男人,找一夜情,找小狼狗!

有些事還是單純點好⋯誰出錢誰付貸款,名字就誰的,共同分擔就登記兩人名字。






SHCM wrote:
以後吵架時, 你女友...(恕刪)


說得真好 !!!!

arno1639 wrote:
兩隻老虎是哪間企業阿?

友達?奇美?


應該是友達

奇美只有保證14m
wth0722 wrote:


應該是友達

奇美只有保證14m
噓:很敏感
秋慕心晨 wrote:是有貸款的房子(若有意外而分開了貸款就必


我就是有這種想法…但如同前幾位網友說的太過直線思維了
柏非特 wrote:別把問題複雜化,你錢不多他還肯嫁你基本上

這樣很合理…也是好辦法…但她常常掛嘴邊的是 …房子和婚禮不是男生應該要準備好....等女生來嫁的........聽到應該我就很不滿…馬的b這個時候就不用追求的是男女平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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