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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我買的,另一半不願意幫忙負擔房貸??

要這樣不如養隻寵物來的划算!! 你覺得哩...
兩人再一起就是要同心, 不同心不如不要...
但我房子都歸她, 家用不用我來擔心...
畢竟房貸我付家用她承擔, 算合理!
女生賺太少了吧!! 還是別結婚了....

我覺得女生不用付房貸,因為房子不在他名下,但我不贊成男方把薪水交給女方保管,除非成立共同帳戶...那應該就ok
我覺得該分手或不要結婚,
不是因為女方不願幫忙負擔,
而是雙分對婚後的概念都不相同,
既使結了婚,離婚率很高,那不如不結,不然結婚後雙方都會很累,
結婚要花很多錢,不如把錢拿去繳房貸。
男方貸款約700萬,

男方是科技業,年約32歲,年薪大約60~70萬。
女方是服務業,年約27歲,年薪大約35萬。


房貸佔月收的一半以上,基本上房子可以賣掉了,反正遲早繳不出來。
女方的擔心也不是沒道理,婚前男方財產,除非能提出女方也有負擔房貸的證據,不然將來離了,男方可以主張那不算夫妻共有財產的一部份,會虧的!

說穿了,雙方的共職與互信還有距離,至於人家要不要這樣結婚,我們討論不出結果的。
zzz976248 wrote:
女方不願意付房貸的理由是...女生本身薪水少,且房子不在她名下沒有保障。


這樣的話 不幫忙付房貸看起來很合理.


不過,房子給妳住,每個月付房租也很合理吧?
男人年紀越大,什麼東西都會變少; 頭髮、膽量、女朋友的年紀...
zzz976248 wrote:
前幾天與男性朋友聚餐...(恕刪)


收入比例跟我和老婆很接近'
我的房子是我名下 所以房貸我都自己繳
我每個月還多給老婆5000當家用

大部份的家用也都是我在買
有沒有不合理 我覺得還好
畢竟家裡大部份是老婆在整理
我覺得沒什麼不妥

薪資是個管各的
個人的興趣都相互支持


我覺得你朋友的未婚妻年薪才35萬妻肯每月拿出5000分擔家用已經很棒了
不過管男生的薪水....沒絕對的好與壞
先結婚再討論吧
如果女方會理財或是會守財也未嘗不是好事~

相愛比較重要啦~

勸人離一離的...留點口德給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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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zz976248 wrote:
個人認為如果房子是我買的,房貸我不會想讓女方出,但希望女方能夠幫忙分擔其他家計。
但是女生還沒嫁進來就表示不太願意分擔家計,個人認為再找一個會比較洽當。



這樣算真不錯,房貸自己出自己的名下,然後家用都對方出最讚!

明明這女生有說拿5000元要出來分擔家計,哪裡有表明不太願意分擔家計了


在還沒有小孩的情況下,5000元我覺得很合理

家裡的水、電、瓦斯,三個人,一人出1/3,我想5000夠了吧!

當然,若要含吃飯的話(女生是服務業,預計一天吃一餐好了),那就加減補貼個2000菜錢吧!

不然就叫女生自己處理自己要吃的飯,這樣子就不用怕被佔便宜了




kerberos wrote:
這樣的話 不幫忙付房貸看起來很合理.


不過,房子給妳住,每個月付房租也很合理吧?


說真的,如果要花租雅房的錢跟婆婆住,我寧願拿這些錢到外面租個雅房還比較自在


zzz976248 wrote:
女方不願意付房貸的理由是...女生本身薪水少,且房子不在她名下沒有保障。
女方只願意每個月付5000給家用,其他薪水留著自用。
也要求男方的薪水要給女方來管。


女方可以不用付貸款,但是男方薪水為何要給女方管?

女方都不願意繳房貸了。為何男方得把薪水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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