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母共生3女1男...
當初我老婆嫁我之後..
除了三節禮之外,我岳母的保險是我老婆全額在付,但等到她另外2個妹妹在賺錢時,也只有大妹在付1/3,小妹都沒付,所以我老婆也就付擔2/3
我岳父還在的時後,家裡想買按摩椅,我岳母說:再叫女兒們回來買..
我老婆每月的7000元零用金到現在沒存一毛(家裡花費由公款支出),想也知道去哪裡
我岳父去逝的時後,燒的紙大樓也是女兒們一起均攤...
當我小舅子要繼承我岳父的遺產時,我岳母要我老婆偷偷摸摸去戶政事務所辦印鑑證明去過戶...
這下子我火了,為何辦個資料怕他這些姐夫們知道,我也要求我岳母的保險以後四個小孩一起均攤,我岳母說我小舅子賺不多,他不用繳,這下我火了,我也一毛都不繳,且囑咐我老婆,以後娘家有要共同出什麼費用,不得先斬後奏,須先回來商量...
我的原則是:救急不救窮..
若娘家總是以自己利益為出發點,而自己動不動就到外面吃餐館,享樂我也會,幹什麼自己辛苦存錢別人享樂呢??

ihaterayfan wrote:
最近一個朋友在抱怨,...(恕刪)
一半拿回娘家這我沒意見
我覺得會孝順自己父母的人
才有機會孝順另一半的父母
至於一半繳保險
你應該問問是不是幫你繳的
如果是幫你繳的
請你小心點
如果不是
那也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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