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pin999 wrote:
刪...
店面到十二月中房東要收回 在那之前大叔沒打算告訴妹這事(老客人大多知道了說)
就照現在這模式順其自然的繼續下去吧
若在那之前 沒什麼進展 也沒能確認妹的想法
那大叔就會突然的在租約到期時將店一口氣搬遷
這段 就這樣那它結束吧 無聲無息的 像沒發生任何事過
不知道為什麼看了你的文章我突然想到一句話....
我喜歡的,不喜歡我。我不喜歡的,喜歡我。
這就是人生裡令人玩味的地方。
其實緣分這種東西很微妙,你不如目前就把她當作朋友。像是紅粉知己那一種朋友就好。畢竟可以遇到你喜歡的人機率真的不大。何必因為得不到而毀了這段緣分呢?就當這是生活中的小樂趣、小火花,不是很好嗎?
我突然想到我一個國小女同學。我跟她也認識了10多年了吧。小時候,我可是追著她屁股後跑,只希望能看見她對我一笑。許多年後,她多次明顯暗示我是理想的交往對象。恩....很可惜,錯過就錯過了。(聳肩) 說不定,你們的情況也會互換。(菸)
希望我的留言能提供給你不同的觀點。
P.S. 不要再買禮物給她了....,你們的交情還不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