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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小我12歲的高中女生交往

放心吧
16歲以上可以推
不用擔心犯法


而且建議你能推就推吧
29歲打零工的宅男
也只能騙騙沒見過世面的高中生而已
現在不推,以後也沒機會推別人

茶哉 wrote:
我今年29歲,是個打...(恕刪)


她父母也許已經找好律師了.

hahamountain wrote:
刑法221
不能與未滿16歲之男女發生性行為
所以與滿16歲以上之人做愛是無罪的

但刑法240
未滿20歲之男女仍受監護人保護
她在你家過夜(包含她未回監護人住所)
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
成立和誘罪
她父母可告你誘拐未滿20歲之人
請慎重~...(恕刪)


我也記得滿16歲可推,不給錢的話

給錢的話就準備坐牢

現在不推17歲搞不好這一輩子都沒機會了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3條第1項
「引誘、容留、媒介、協助、或以他法,使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本罪處罰未遂犯,不處罰過失犯。


刑法第240條第1項:和誘罪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不處罰未遂犯、過失犯


僅供參考,被告別怪我

chako wrote:
再忍一年他父母就不能告你了




  本棟樓最中肯無誤!


你可以像瘋狗一樣對周圍的一切憤憤不平‧可詛咒你的命運‧但是等到最後一刻到了之時‧你只能輕輕放手

阿拉法特 wrote:
先別管她滿不滿18了…

你聽過安麗嗎?...(恕刪)


樓主開樓,你說安麗,一直安麗安麗,你想表達甚麼??
安麗的哽好久了
ptt都沒看過了
沒想到這裡還有人在講
我家隔壁的宅男也在網路認識一位16歲的,沒多久就帶回家推倒
我看過幾次,以為是20幾歲,沒想到只有16
女生父母發現後揚言要上法院告宅男,宅男父母只好去女方父母家求饒,後來賠了60萬結束
重點是事情結束後,宅男媽媽有次跟我聊天講到這件事還是一把鼻涕一把淚,想到自己年紀這麼大了還要拉下面子去別人家裡低聲下氣的賠罪就聲淚俱下

這種會主動要讓你推倒的,推倒前真要好好想想自己的父母


推阿
反正現在小朋友都很隨便

我常看到某高中
小朋友在巷口等男友同學
然後一起走進學校
為了什麼
炫耀

真的好亂




茶哉 wrote:
我今年29歲,是個打...(恕刪)



人家跟你告白,又主動說想跟你做愛
還沒18歲

麻煩,小心誤入陷阱
ps和解金、封口金
放肆人生 wrote:
我家隔壁的宅男也在網...(恕刪)


果然是宅男
沒什麼法律常職
這麼容易就被騙60萬
其實國小國中就應該要教才對
因為高一就滿16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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