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992288 wrote:以前的男友,因為大我...(恕刪) 東西給了就是妳的~如果他不要妳還就不用還了~~如果看了還是礙眼東西拿去賣~再用他的名字捐出去 幫他做點功德也好~總之...有些人(包括我)會覺得送人的東西被退回來是件很汙辱人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