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ckymars wrote:今天早上我的女朋友跟我說了一件事,她和前男友去吃宵夜,因為他們是作服務業的,昨天因為收帳打報表,忙到快淩晨三點,然後加上前男友最近身體不好,還去醫院打點滴最後坐救護車回家,所以機車就停在醫院那邊。所以吃完宵夜後又順便去前男友家樓下載他去醫院牽車,最後早上五點才回家。前因: 前男友生病又忙了一天沒吃什麼東西,加上我女友吃飯時和我聊天(通訊軟體),害他一個人在前面顧店,沒吃什麼東西,怕晚上回家會昏倒,所以請我女朋友跟他去吃點東西,和載他去牽車。結果:我女朋友今天早上五點才回到家,前因後果都由她轉述。..(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