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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曖昧不算曖昧...??

經過網友告知,原來FB就算tag 他。
他可以拒絕標示,然後移除留言。
這事件看起來, 輸家即使不是你, 你也絕不可能是討得到便宜的那種

就我看來, 這應該已經不只是網路曖昧了

因為從字裡行間看來, 他們應該已經出來過了, 只是還沒吃到而已

如果我是你, 我不會跟他吵, 因為他擺明了耍皮條, 你沒證據拿他沒輒!

再者, 萬一真的讓你抓到了? 他跟你嗆大不了離婚?

問問你自己, 你願意嗎? 或者說, 你甘願嗎?

你到底可以為了這個事情下定多少決心? 以及你想要的結果你可否想過?

認賠殺出, 趁你還有價的時候趕快找別人吧...

不然就安靜點, 耐心等他玩膩了回來你身邊

但是根據經驗法則, 他也只是這個玩膩了就換下一個...

不然就要這樣玩就一起來, 你也可以常常跟別人出去玩

偶爾FB分享你給別的男生雙載的照片給他看

反正他問你就說是同事出遊...(學他耍皮條)

但是這樣玩的後果, 你要有個底, 因為你可能會造成一些朋友認為你是一個很隨便的人

很多事情都要三思而後行, 畢竟, 你也不是小孩子了, 最後這條路, 算是比離婚還極端的做法
所有的關係都有強勢弱勢之分。

基本上你們之間的互動,已經說明了妳比較愛他、需要他,所以這是無解的。

我與之前的枕邊人的相處情形剛好與你們相反,後來我就決定解脫了。人生的下半場要輕鬆一點,不再為了別人的喜怒而活~

以上僅供參考~ 祝幸福~
你也可以正大光明的如法泡製啊

做之前,先知會你老公,讓他知道你會這樣做

反正他都做了,你還有提醒他哩

不過,要有掀起大風浪的心理準備...


DCJME wrote:
拜託各位大大~我很希望可以當個明理的女人。 但是須要有人跟我說我該怎麼做?


離婚。
跟這種爛人還有什麼好說的,
當初選這種人結婚就賠一半了,
就看妳要不要認賠殺出。

村小菇 wrote:
你也可以正大光明的如法泡製啊...(恕刪)


沒錯! 正解

不用客氣,老公都已經到處發情了,就拿他那套對付他
看到你這篇好像看到我前段感情~

我前男友也是會這樣,甚至聊到要約去泡湯了~

他也是說無聊聊聊天而已,這樣也不行嗎~

怎麼約束也沒有用~

溝通沒用的話~~要好好想想囉!!


DCJME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前幾天...(恕刪)


我個人是覺得就是個男人無聊打打嘴砲而已
內容也還好,沒什麼需要大驚小怪的
重點在於夫妻之間有沒有互信

樓主貼的對話內容,我也常看到出現在我老婆和他同事之間的line上
而我自已也發過類似的內容給女性朋友
稱呼女性朋友為大美女,只是禮貌而已,真的不用太認真對待

樓上有些朋友的回應都反應過度了
夫妻之間難道要拿根繩子互相綁著,互相監視
又或是互相幫對方訂製個能上鎖的鐵內褲來穿著呢??

現在網路上又酷又帥的嘴炮哥,常常私底下是個阿宅
而拙於在網路或交友通訊軟體上發言的,也有非常多是能言善道之士

現今網路上唯恐天下不亂的人很多,小弟看來,本棟大樓就為數不少
在網路上打嘴砲,勸離不勸合,愛看熱鬧的人滿地都是
樓主自已要冷靜分析,別人云亦云

我還是那句話,夫妻之間的感情及互信比什麼都重要...

ps:真正有奸情的,絕對不會在FB上公開,除了智障之外
矚逗然瀆騎,都在府中泣,本事捅根深 相姦合太極
人家找備胎了你都不準備,後果就是被吃死死
+1

我的經驗是,不怕分手的最大啦

DCJME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前幾天...(恕刪)


你好,前一陣子有新聞,請看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y/18/today-so5.htm

由你自己要不要決定告

網路和現實一樣曖昧,等於侵犯婚姻,對配偶不忠,完全無愛情的存在,見未懊悔認錯,最後以離婚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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