繡月姑娘 wr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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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很多人觀念很奇怪.
男人可以在外偷腥, 幾次都沒關係, 因為那叫風流,
女人只要一次就不行, 要打入十八層地獄.
我不贊成金和眼鏡張的行為,
但也請對高拿出一樣的評價標準, 再來評斷金.
男人在外面風流完回家會照顧老婆跟家庭。
女人在外面風流完回家要跟老公離婚拿家裡的錢去給小狼狗花。
看出差別了嗎?
風力發電 wrote:
這次的糾紛就是高沒經金的同意,私自將靜岡設定抵押給龍先生來借款,這部分如果高沒處理,金可就雙方的補充協議去法院告高,可是龍先生已答應塗銷了,所以就算以後高不還增貸的貸款,依照補充協議靜岡的所有權就是小金的,應該就沒有什麼背不背債的問題。.(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