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醫藥費到底該誰出?(已解決.謝謝大家!)


missusun wrote:
你是有聽到全部內容嗎?!電話裡有聽到全部內容的每個網友都說J該出耶!~又不是我說的.真好笑!
...(恕刪)


那你還上來01問幹麻~就問你那些網友不就好

missusun wrote:
我只認識網友J一個月...(恕刪)

1.你知道名片印一盒多少嗎?
2.醫院或是診所的"老闆"可能是金主沒錯(像是胡瓜),但是哪間醫院的院長或是診所的主持人,是沒有醫生執照的?
3.他是幫你寫狀紙,陪你上法院。但是在訴狀上有寫"律師"XXX?民事案件除法官認為有必要,否則連當事人都可以不必到場。你的案子他都全包了,你又何必去開庭?法律顧問也必須要有律師執照。

雖然說每個人的個性不同,但是我看過有"老闆"想留知名度一定的醫生,送名牌等...的行為,但是我還沒看過要回小東西的。也沒聽過要送幾百塊的東西這種事,因為單是求診前來的病人,掛號費都比這多了!

無論是法律或是道德上來說,只要你能證明是對方傳染給你的,對方應該會主動給你這筆醫藥費。
明顯案例來說,院內感染,或是輸血導致HIV感染,都是院方必須負責的。

作為一個醫美集團的"老闆"兼"法律顧問",怎麼可能不知道?

我朋友裡,不乏在台灣或是美國同時具有律師或是醫生資格的雙學士學位。
不過花了這麼多錢讀書,如果家裡沒有"一點",哪撐得下去?
我懷疑你認識他"小兄弟"可能比認識他更多!

另外,附帶一提。

你可以google一下"嘴角 皰疹",單純性皰疹很多是跟性行為無關的。
因為你沒有詳述,所以無從判斷。
建議問醫生比較好,因為這是跟過往病例有關。

曾經有得過的患者,在過度勞累免疫力下降時,又會再度復發。
皰疹=性病,這是錯誤的觀念。

不過"披衣菌"自己查一下吧!這很明顯了,除非衛生觀念真的很差,不然你說你們是清白的,我想沒人會相信吧!
至少有某種程度的"接觸"!

其實,我也很少聽過哪個大老闆有印名片的。
旁人認識他都來不及,還需要遞名片?
有的話,01早開箱XXX的名片開箱文了!


最後解析一下,
1.你離婚,不但沒有錢拿,反而要給對方錢?除非是因為扶養小孩,否則可見得你的財力能力是在對方之上!
2.J似乎對這方面很熟?!是不是常接觸的關係?從你被感染來看,或許你只是J的眾多目標之一?
也就是下一個可以跟你拿錢的對象?

否則急甚麼?以他的財力能力你哪點比的過五木街的小姐?

律師部分,你知道律師收費方式嗎?
如果你承諾事後付我八位數,大概不用兩庭可能就結束了!

3審定讞都能拖?那台灣的死刑犯都是枉死的!
這種絕世美女,前夫自已受苦就好了呀,為什麼還要放出來讓眾生淪為地獄。
這位小姐,你不用跟網友解釋那麼多啦,就都只是局外人XD。
你被騙的可能性很高,以後交朋友找位見多世廣有歷練的人幫你過濾
如果真的不甘心就去討公道,但是絕對會沾染更多麻煩,我看你就自認倒楣花錢消災吧
只有我覺得樓主發文的補充內容繞了半天還沒繞到重點嗎?離題離的很嚴重
___

應該要怪自己識人不清吧?
認識這麼短的時間就考慮接受人家求婚?真的好有勇氣耶〜
說皰疹
我竟然在離職前一天嘴唇長水泡…

1500不算大錢,趕快和 你BJ 過的=J切斷關係
請律師的費用是1500的數十倍吧,你賺到了啦。
單純性皰疹
常見的是第一型和第二型
單純性皰疹第一型,通常感染口腔及顏面
單純性皰疹第二型,通常感染人體生殖器
初次感染皰疹,一般潛伏期為2-12天
痊癒後,病毒是躲藏進人體的神經節,遇到當事人勞累、壓力大,它們會伺機出動,再度發病
http://pchome.uho.com.tw/sick.asp?aid=3510

驗血可知是第一型or第二型皰疹
若是第二型 那大概就是對方傳給你的
若是第一型 那大概是自己免疫力不好 不能怪對方

既然對方可能有皰疹和披衣菌
其他的性病也要再追蹤 因為有潛伏期
愛滋 梅毒 菜花 淋病 B肝 C肝

口腔有HPV病灶(菜花)也是有感染的可能 接吻也可能傳染
有打盤尼西林 預防一下梅毒嗎? 最好先打一劑比較保險
梅毒的潛伏期約10~90天 等到發現感染時已經很晚了 舌、咽、手指等部位也會長硬下疳 接吻也可能傳染

---------

網友J 真的是老闆嗎? 真的是律師嗎?
是否看你有錢 想跟你結婚分財產? 挖你的錢? 或者找免費的砲友?
直覺像騙子
大老闆(月收入180萬)會買家樂福的便宜包包送你?
要是我這麼有錢 包包沒有上萬都拿不出手
即使他真的有錢 買個幾百元的包包送人 表示這人真摳門 你跟了他會有好日子過?
律師出庭 只要進去簽名就要收錢的 國稅局會認定律師有收入要繳稅
律師的名片 通常是寫XXX律師 而不是只寫甚麼顧問 一定會有 "律師" 這二個字

俗話說 無事獻殷勤 非奸即盜
真以為對方看上你的美貌?
還是看你耳根子軟 好騙 又小有資產 想來騙財騙色?

會得性病 多半常去風月場所 婚後難保不會再去

醫藥費你可以跟他索討 那是你的權利
但是他願不願意付 那就看對方囉
他不付的話 你要告他嗎?
他付錢的話 你還要跟他交往?
樓主先把自己要陳述的問題 條列清楚 再說吧.

先把自己的邏輯判斷能力訓練好, 看人才會看清楚.



感覺樓主思緒不甚清楚, 沒自己的想法, 網友A; 網友B; 網友C....的意見.
快閃吧...再拖下去你可能不只賠一千五...

如果你兩哪天結婚...萬一又離婚..他會不會拿出看家本領(離婚官司)對付你...就像他現在對付妳前夫一樣, 清朝的女子雖然古意但不笨吧?!

他狂call妳的記錄留一下吧..以免到時需要報警用的到..
比較弔詭的是...

如果樓主去驗有性病

J去驗卻沒有性病

那這下就不知誰要賠誰了...

PS..我也覺得J是騙子..建議樓主玩消失吧..醫藥費就當作學費..不貴的
  • 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