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ash wrote:
你說的沒錯,只是會覺得不甘心,原本長年不見的人突然跳出來說要分,並且說的很好聽,要我簽放棄繼承,說他們先集中在一個人身上繼承比較好辦事,之後會在公平的分給我,你說,如果是你會相信嗎? 之前我犧牲了自己的生活、朋友、愛情跟金錢照顧父親時,他們沒有人出來要幫忙,父親過世時也都丟給我處理,現在全部的事情都處理好了,他們就立刻跳出來說要分遺產,並且說我是刺頭,不聽大部份人的意見,是你會甘心嗎?有些事不是說放就放得下的。...(恕刪)
這招好像是想要分產,想滿足利己分配通用技倆,真的是平均分配的人,是不會說要集中在其中一人
你可以拿死亡證明書跟戶口名簿去國稅局,可以馬上申請下來 財產清單及銀行存款,就能知道有無負債,銀行存款及房產狀況。
記得要先去辦理設定印鑑登記,跟印鑑證明 (但東西要收好,也從現在開始不要亂簽)
請將登記印鑑放在保險箱內,切記勿放置於家中。
想要了解房產有無設定債權,再去地政申請建物謄本可以看的出抵押權設定。
只要事先準備好該有的文件資料,一天只要半天的時間就能馬上申請下來。
還是自已去辦比較快。
相關的醫療費用跟喪葬費部份,可以主張從遺產裡面扣除,剩餘的再作分配
在財產分配時請個律師代表出面公證
版主是無法主張口頭遺囑成立,而令母的遺產已變成令父的財產,故這也無法主張繼承這財產的合理性。
並且無棄養之事實,只能用動之以情,拿出證據跟親屬之間協商。但不具法律效益。
如版主所說,令父的心態,長期陪伴用心的人會不了解嗎?
像很多父母年老後,其實去辦遺囑預立公證是很容易,但為何不去辦,因為父母也存著一個心態,我掛了之後你們再去分配,真的是要給你,通常是會預立遺囑,而不是用安撫的口氣,開空頭支票。
只能說父母都會挑軟柿子,比較孝順的都會比較累,並且有時付出得到的不一定是呈正比。
版主不聰明的地方是在父親提財產分配時,就應該提出遺囑預立的要求。
版主現在應該能體惠到,拿在手上的才是你的,想要什麼,就要在老人家生前拿到手上才是你的。
沒有拿到手上之前都不是你的。
而二段婚姻造成兒女之間的問題孝不孝,也不是版主或外人論對與錯,所以採取平均分配,是版主能爭取最好的情況。
爭少了,或爭不到,只是怪自已嘍! 怪當時不爭,人死後爭的是什麼。
爭那口氣,就要先把對方在意的東西就要抓緊在手上,讓人家來求看你臉色。
良禽擇木而居,鳥比樹美是常規,啄木鳥也是有選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