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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不見的好友一開口就要借錢


霸王丸 wrote:
小弟最近有個狀況有兩...(恕刪)

要把錢借出去就要打算收不回

我家老爺有幾次朋友來借
其實他可以自己做主
但他卻刻意來問我
電話保持通話中
我也拉高分貝
劈哩啪啦說一大堆
不外乎家庭開支等等
沒有多餘的錢

他朋友還說抱歉讓我們夫妻吵架
想借就借,不想直說沒錢就是了,還不簡單
最近也遇到一爬文
才知道案例一推跟很多不錯建議
霸王丸 wrote:
小弟最近有個狀況有兩...(恕刪)
唸書時的麻吉
除了結婚找我一次
好多年都沒聯絡了
這兩天又開始傳LINE裝熟
看到你這篇我開始猶豫要不要回應他了

霸王丸 wrote:
小弟最近有個狀況有兩...(恕刪)

一般沒錢的朋友
我大多借一萬
而且都不會要他們還
應該借有10多了
其中約一半有還
從沒跟人討債過
要多的了.千萬別借.
一萬元看清一個人不貴..
而且人家也承了你的情.
日後要他們幫忙也好開口
給你參考
不過也是要看交情,看背景
不能每個都借..

黃勳竹 wrote:
記得要簽保管單據...(恕刪)



依照民法§87第二項,「虛偽意思表示,隱藏他項法律行為者,適用關於該項法律行為之規定」。

表示你假裝要用「侵佔罪」,來「隱藏他項法律行為」,也就是你跟對方的借貸關係,則「適用關於該項法律行為之規定」,表示侵佔罪不會成立喔,而只適用於二人借貸關係的各項相關法律。

而你去告對方侵佔罪,可能會觸犯刑法§169誣告罪,這可是七年以下的重罪喔﹗你告對方侵佔,最後會被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把案子給終結掉,對方還可以告你誣告。


因為兄台好心建議
所以小弟就在網路上找保管單據 (你也太急了
剛好看到有網友提到上面的描述
請問有沒有寫過保管單的版友遇過類似的狀況
他連銀行都借不到錢了, 你說信用能有多好?
你當做善事也許ok. 不要想拿回來.
人生嘛....
總是有不方便的時候

是你的好朋友....你應該比01上的人了解你朋友的為人

江湖救急不救窮

要是朋友的為人值得幫....你都說好友了....在不影響家庭的狀況下..為什麼不幫一下
要是你覺得他只是利用你....那就婉轉地回絕吧

但是借出去的錢就當做不見吧
不要放在心上
要借錢出去就是把朋友看得比這筆錢重要
不是嗎

>>借錢事小 但那種感覺就很現實 你不借 他也不理你了
他都會因此不理你了~有沒有你這個朋友對他來說無所謂!
那麼你還需要在乎他的感受嗎?
在這社會上..借出去的錢.99%是拿不回來的!一定要有這樣的覺悟!
除非女人來借.雖然拿不回來.卻也不覺得太虧.因為通常會自願用身體還!(不管長再漂亮再端莊正經.當她一開口時.會讓人極為震撼!被錢逼到真的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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