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丸 wrote:小弟最近有個狀況有兩...(恕刪) 要把錢借出去就要打算收不回我家老爺有幾次朋友來借其實他可以自己做主但他卻刻意來問我電話保持通話中我也拉高分貝劈哩啪啦說一大堆不外乎家庭開支等等沒有多餘的錢他朋友還說抱歉讓我們夫妻吵架
霸王丸 wrote:小弟最近有個狀況有兩...(恕刪) 一般沒錢的朋友我大多借一萬而且都不會要他們還應該借有10多了其中約一半有還從沒跟人討債過要多的了.千萬別借.一萬元看清一個人不貴..而且人家也承了你的情.日後要他們幫忙也好開口給你參考不過也是要看交情,看背景不能每個都借..
黃勳竹 wrote:記得要簽保管單據...(恕刪) 依照民法§87第二項,「虛偽意思表示,隱藏他項法律行為者,適用關於該項法律行為之規定」。表示你假裝要用「侵佔罪」,來「隱藏他項法律行為」,也就是你跟對方的借貸關係,則「適用關於該項法律行為之規定」,表示侵佔罪不會成立喔,而只適用於二人借貸關係的各項相關法律。而你去告對方侵佔罪,可能會觸犯刑法§169誣告罪,這可是七年以下的重罪喔﹗你告對方侵佔,最後會被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把案子給終結掉,對方還可以告你誣告。因為兄台好心建議所以小弟就在網路上找保管單據 (你也太急了 剛好看到有網友提到上面的描述請問有沒有寫過保管單的版友遇過類似的狀況
人生嘛....總是有不方便的時候是你的好朋友....你應該比01上的人了解你朋友的為人江湖救急不救窮要是朋友的為人值得幫....你都說好友了....在不影響家庭的狀況下..為什麼不幫一下要是你覺得他只是利用你....那就婉轉地回絕吧但是借出去的錢就當做不見吧不要放在心上要借錢出去就是把朋友看得比這筆錢重要不是嗎
>>借錢事小 但那種感覺就很現實 你不借 他也不理你了他都會因此不理你了~有沒有你這個朋友對他來說無所謂!那麼你還需要在乎他的感受嗎?在這社會上..借出去的錢.99%是拿不回來的!一定要有這樣的覺悟!除非女人來借.雖然拿不回來.卻也不覺得太虧.因為通常會自願用身體還!(不管長再漂亮再端莊正經.當她一開口時.會讓人極為震撼!被錢逼到真的會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