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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的廢物好友

只有懶女人

沒有醜女人

卻有笨女人

婚前都不在乎妳

自作孽.....

你跟它已經是在夜店認識了...你還期望它不會去夜店 酒店, 別奢望她會改了, 要嘛就離開 要嘛就習慣 up to u

巨大一姐 wrote:
分手!
夜店認識只有1%不到是適合的對象,
妳們在正愛玩的時間與場合相遇...

別以為有浪子回頭這種事,自己想想吧!


胡扯
辣椒皮 wrote:
我與我男友的朋友一直...(恕刪)


直接跟男友說明白話
直言這些狗肉朋友當玩伴可以,但不可深交
金錢與財物要分清楚,以免賠了錢還背黑鍋

如果好言相勸也不聽,那妳就要有自知之明了

他可以去夜店,你也可以去阿,反正你也說了,你們是在夜店認識的,你就在去夜店認識新的男友就好了..

下一個會更好...

lav1147 wrote:
去夜店能找到什麼咖

沒被當成砲友就不錯了啦


怎麼確定一定沒有呢
所謂物以類聚,
如果男友的朋友是廢物,
相信男友也不是好東西,
這種妳還當寶,休了他

各人造業各人擔
沒有酒肉朋友
就會跑出小三
多想一想吧


幸福很簡單 wrote:








胡扯...(恕刪)


本來就是,
不然還以為自己是那1%的真愛嗎?

夜店會亂不是沒有理由的,
不過,習慣夜店生活的當然不覺得亂...
什麼鍋配什麼蓋囉,沒什麼好抱怨...
ama1314 wrote:




一姐說得有道理...(恕刪)


不過夜店咖一定不這麼認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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