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記住用誰的名字貸款房子就登記在誰的名下~~另一個人可以幫忙付房貸~~萬一分手了就當付房租囉~~誰都沒有損失~~~我跟老婆結婚前就是這樣~~~房子她買~~他貸款~~我每個月付一半房貸~~如果分手了房子歸她~~我搬走(之前付的錢就當房租~~)~~但同居了4年後我就把她扶正了~~~
個人想法:結婚買房離婚後分財產花不清的也一大堆啊!反而更容易勾勾纏~~這樣跟婚前一起買後分手有啥兩樣?雖然說未來很多變數,但我覺得重要的是2人有無共同的目標有一致的方向,相信會一起克服困難的!!!真的規劃好就衝吧樓主加油PS.若心臟不夠大就一人持份一半吧! 對彼此都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