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pin0720 wrote:
還有講分手就不錯了...(恕刪)
是嗎?
我倒覺得分手不必要有理由
不就是不愛了
不愛了隨便都能找一堆理由
曾經,對方跟我分手十年後
打電話給我
說要給我一個當年分手的理由

路很長,夢卻難圓
如果可以...
我想縮短天空和大地的距離,夢想和現實的差距...
第二位女友我提過分手,但是複合。後來因為一點買東西的事情,她覺得我不夠尊重他,她提出分手。我想了想,決定接受,不然不知道下次分手時機要等多久!對她受夠了。
第三位女友也是我提出分手。因為媽媽給她很糟糕的態度 (她大我4歲,離過婚,但是我沒有和家裡說她還流過產)。我不希望她嫁來我家結果卻是受到這樣的待遇。沒有理由愛我並嫁給我結果卻是過難受的日子。所以我提出分手。
幾年前好不容易追上一個大陸女生,結果一個月後我提分手,因為覺得她太嬌了,甚麼都是男生應該要做的態度和想法。 分手後不久她和一個大她10歲的台灣人結婚並生了小孩。幾個月前剛剛生第二個女兒。簡言之,她還是像世俗的大陸女生一樣,要過好日子,要和公婆還有爸媽分開住。她小孩都是放她爸媽家裡,下班後才去看看小孩。
現在沒有女朋友。所以沒有被提出分手的經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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