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哥哥 wrote:
我不是不愛她,我跟她的經濟應該也不成問題
只是我還是覺得太早,我是打算大約再兩年左右結婚
有時我覺得我還是長不大的小男孩,玩腳踏車、相機、生存遊戲、上網嘴炮
這樣好像小孩娶小孩生小孩
唉
我也想結婚,不過自己的孩子氣實在是•••••
結婚阿•••
你如果沒打算跟她走一輩子,就趕快放生吧,
勿耽誤女生寶貴的青春,你這種人我看多了,
其實真正理由是騎驢找馬,外加不想太早結婚而失去自由,
勸你勿犯"挑石頭理論"的錯誤,只要女方愛你,而你又不討厭她,
就趕快給個名份娶回家,不要再拿孩子氣的種種理由當藉口,
再次強調"你這種人我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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