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覺得誰出錢買的就是誰的,當然你可以蠢一點還沒結婚就送一克拉~別老是講那些小孩跟誰姓...或是誰肚子撐十個月...不跟公婆住、不生小孩、小孩跟你姓,那還能有扯東扯西的理由嗎?甚至有除夕不吃團圓飯,初二不回娘家的哩...清明不祭祖...這麼現實別嫁娶OK都不會互相扶持要權利不要義務,難怪離婚率高、一堆在劈腿偷吃~真是莫名其妙~
為什麼男生也要孝順岳丈丈母娘聘金也要給初二還一定要回娘家不然這樣好了除夕夜回娘家初二就回來然後小孩姓女方姓這樣就能獲得一棟房子的話 何樂不為---------------------------------------這樣不就是入贅嗎?或許你可以跟另一伴和你爸媽討掄一下反正你也很樂意
如果你還喜歡那個女人,要跟她結婚的話,記得婚後再買房子,婚後的財產都是雙方共有,不論是誰的名字。現在的女人,亂七八糟的不少,不要被什麼男人的氣魄這種話術唬了,我的小叔就是以為這是男人疼女人的表現,名字掛女人的,結果想跑還不是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