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ng9happy wrote:
最簡單的觀念...「救急不救窮」。
有些時候「救急不救窮」未必適用,
坐牢的易科罰金 要不要幫?
卡債 要不要幫?
黑道上門要賭債 要不要幫?
這些都還算「急」吧...
我的想法是 正向發展的錢要幫,
填無底洞的錢不用幫。
所以出去工作的錢要幫,除了房租可能還有辦手機、買機車什麼的。
至於另一半那邊,請她不用擔心,
這些錢都會從自己的零用錢支用,
不會動到 家裡 的錢,
這是假設論及婚嫁的你們對於未來家庭財務的規劃已經有了共識。
既然是自己的零用錢,要不要還就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