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hchang wrote:如果說,不用住家裡,兩個人自己買房子外面住。小孩子可生可以不生。姓甚麼也無所謂不過,家用一人一半,家事也共同分擔。不給聘金,婚禮費用一人一半,(包括所有婚紗鑽戒蜜月費用)。不知道有幾個女生可以接受這樣的條件。 我接受我接受~~~身旁一堆女生願意接受的我身旁多的是結婚後的女性拿少少的聘金(8到12萬,很多都嫁妝都附的比聘金多),婚禮費用一人一半 (訂婚女生付,結婚男生付,六禮、戒指互給,蜜月各付各的)需跟公婆住照顧公婆但家事全包家用一人一半小孩跟男方姓且都娘家帶的
樓主並沒有詳細解說自己的狀況,有無與公婆住,家事男方是否願意分擔,負擔家用的分配。 大家也很難有公正的評斷,事實上,就她一句蜜月可能還要自己出一句,我就覺得,樓主的觀念還是男方應該負擔所有費用。現在願意跟公婆住的已經很少了。很多小夫妻如果有能力,也都是自己外面住居多。家事男生也大多願意幫忙,至少我身邊認識的都是這樣。但是說到家用負擔其實及少,有男女各半的,除非兩個人賺得差不多吧。因為大部分的情況,男生還是賺的多一些,自然就多負擔一些。不過請注意,男生多付家用不是他應該的,是他願意體諒女生賺得少(當然這是雙方其他各方面的家庭付出的對等的先決條件之下)
kimoge 好 wrote:我只要求娶我的女人 將女方父母的財產過一部份到我的名下以前的女人想招贅是這樣的歐 想招贅秤秤自己的斤兩吧 ...(恕刪) 招贅財產是過給你太太名下並不是你.你搞錯了...你爸爸的財產也不是一半過給你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