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少爺~ wrote:
跟女友已交往三年多,今年4月買了一間公寓登記在女友名下(是想給她保障拉),頭款跟貸款都是我繳~
本來一切都很ok也打算於明年步入禮堂,結果女友於10月份幫好友當伴娘後回來就怪怪的,
過兩個禮拜就提出要跟我分手,當時我只覺得天昏地暗,心想怎麼會這樣
追問之下他才說他去煞到伴郎,伴郎對他也有意思
我當然說不要分阿,畢竟已經計畫要結婚了,他當下也說好要考慮,結果今晚女友跟我說,約好明天要跟伴郎去吃飯,原來他們私底下都有連絡,用msn
吃飯的地點我問出來了,我是想去亂一下
不曉得這樣做會有啥後果,麻煩各位大大給點意見,感恩~~
先把房子要回來再說~
記得頭款跟貸款的收據都要留著
上法庭用的到!!
這女的看你要追回來還是怎樣~
建議是放生當砲友啦~
重點是!!
未過門得都不是自己人!!
下次別腦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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