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不要開除我 wrote:10/30就是今天,正式被判死刑了.....(恕刪) 就只是感覺沒了,無法再繼續當男女朋友了而已。不一定是她有了新歡。就算是對方有了新歡,so what?你已經是她的「前男友」,管不到她頭上的。誰對誰錯不重要了。重點是要早一點讓自己走出來,也別再重蹈覆轍把自己䧟入一樣的境地就好了。
千萬不要開除我 wrote:小弟我昨天被...(恕刪) 怎麼最近看到版上很多分手文@@?是百年魔咒嗎?? =.=(我也感覺差不多了,也是被無預警挑剔 需要時間,空間)真的沒Fu 就慢慢淡掉吧多愛自己 讓自己更好
kenhugh wrote:你最大的缺點大概就是...(恕刪) 現在樓主的狀況花錢摳一點有錯嗎?樓主也說了出去吃飯什麼的是他出錢只是沒花大錢陪女友出國 買名牌包奇怪 怎麼都沒人看到他在工作上的努力啊有存款 在台北市也有房為了將來存點錢 為了付房貸 省錢有錯嗎?時常在聽說"不要替別人養老婆"如果樓主前女友是"老婆"的話我想情況會不一樣吧兩夫妻為了家庭為了小孩要省錢這是很多人都會這麼做的因為到時候才需要像"大師"一樣花錢柴米油鹽醬醋茶,小孩奶粉尿布以及教育費用保險費用那才真正需要花錢吧把未來要花的先省下來有錯嗎?不過有人喜歡"花錢"替別人養老婆我也沒什麼意見啦
我也覺得版大太摳了......雖然不是對女友大方到要什麼有什麼,但過年過節的心意總是要有的,其實女孩子要的是一個心意,而不是禮物上的價值,若你對女友說:喜歡什麼自己選,我出錢!!!女友聽在耳裡,感動在心裡.....若是懂事的女孩,其實自己有分寸的,不會真的亂花你的錢,這種你就可娶回去了,而若真的給你買很貴的東西,那就當一次凱子,心裡也有個底,知道這女人養不起了....現在知道自己缺點在哪也不晚,認真的改變自己的缺點,用在下一個女友身上吧~塞翁失馬,焉知非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