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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這兩天為了這件事跟女友吵的有點嚴重,我該怎麼做呢.......

樓主..

女人在婚前都是比較感情化的,而且需要安全感。

其實你們根本還沒買房子,她問你這個假設性的問題,背後真正的用意應該是【想知道她在你心中是不是最重要的】如此而已.......
對一般人來說,房子可說是最重要最昂貴最值錢的,如果你連房子都給她表示她在你心中再重要不過了!

女人,心中好像存在一個無形的秤,動不動就會開始秤秤看,如:我跟攝影哪個重要?你為了打魔獸都不理我?跟朋友有什麼好聊的我在旁邊好無聊......,所以,您不要太嚴肅去面對這個問題,以免爭吵嘔氣不斷。

如果您接受婚後房產登記在老婆名下,就不如婚前不要置產,以免橫生枝節。遇到像這種秤秤看的問題,不如告訴她:房子是給老婆的沒錯....(重點是要先成為老婆啊~~)
小心人財兩失,她的要求不合理。

親兄弟都明算帳了,何況是未過門的老婆
現在是男女平等的時代
女方也有工作能力,賺的錢不一定比男生少
<這樣你就是不相信我,這樣我沒保障>這種話是沒經濟基礎的人才會說的
為什麼女方的保障一定要男方給?
男方是不是也能說<這樣我沒保障>

不要被愛情沖昏頭了

建議大大
如果真的已經論及婚嫁
那買下來登記她的名字是可以的
如果還沒有的話
不建議你這麼快買房子
除非你們先說好
登記誰的名字誰繳貸款
那問題會比較少
不然以後還有很多變數
誰知道呢?

目前我家是登記我的名字
因為我老婆不想背債
當然房貸就是我在繳囉

兒子結婚時或是要買房子時
通常父母都會有一個人說:兒子阿,房子一定要登記在你的名下,這樣才會有保障
女兒嫁人時或是女婿要買房子時
通常父母都會有一個人說:女兒阿,房子一定要登記在妳的名下,將來有個萬一時才不會賠了夫人又折兵




只能說怎樣都不對啦~~
個人有個人的狀況
隨機應變才是王道
出來混,早晚都要還的,可我偏要欠著....
如果是我女友的話~我會叫她去"甲賽"

誰付錢就掛誰的這樣很公平~
雖說版上大大一面倒的傾向女方要求不合理.不過我倒是很好奇:為何國外夫妻離婚後,丈夫往往要支付一大筆贍養費,而台灣男人不用(雖說是因為法律不同).是因為台灣目前法律還是保護男性嗎?(我是真的不懂,如果有知道的大大,請幫我解答一下迷惑?)因為如果是這樣,我倒不覺得房子登記在女方有什麼不妥.畢竟等離異後,你也沒有付出像國外般高額贍養費.另外如果你們會離婚.通常房子貸款也沒有完全付清.只要貸款人也寫她不就好?
Aquila wrote:
婚前的財產是各自保有,結婚之後所購買的才變成共有。要是樓主真的還沒結婚就花錢
買房子登記到女生頭上,不但沒結婚房子是她個人的,結了婚之後房子還是她個人的。

不用說,分了。這種會玩把戲耍人的女生一律不予錄取。(恕刪)



我覺得樓主女朋友不一定是在"玩把戲耍人"內。
或許,她只是單純的沒安全感?或是測試在男友心目中的地位?

不過我還是會建議樓主--婚後再置產吧!!(如果真解決不了的話)

因為…
婚前買:
登記女方--送房子給女生。要有賠了夫人又折兵的心理準備。
登記男方--對女生很沒保障。婚後再改名,房子還是男生的,外加一筆代書費。

婚後買:
登記女方--房子是共有的。
登記男方--房子還是共有的。

我是女生,之前也是希望老公能將房子登記在我名下。
因為我很怕呀~在台灣,女生是愈老愈不值錢,男生相反。
我擔心十幾二十年後,老公喜歡上年輕妹妹,不要我了怎麼辦?
年華逝去的我再找第二春的機會是微乎其微。
女生賺的本來就比男生少了(沒辦法,這社會的一個很奇怪現象)
如果那天真的到來…女生的保障不可否認是比男生還低很多。
所以,要老公登記我名下,是一種保證。起碼,他在看著漂亮美眉時,心裡會衡量一下。

後來我還是失敗了。呵呵。
房子是婚前買的,也是登記老公的名字。

不過呀~他負擔家裡的所有開銷,對我也很好。
一切種種的跡象,顯示他是好男人,之前的不安全感也一掃而空。(除了"看漂亮妹眉"那一段)
Life is shit without ... cat !!
我也有自己的房子, 不過是在結婚前買的, 當初都是我媽一手包辦的......
貸款都是我在繳的......房子是我的名字.....
後來我結婚了.......我老婆也曾經跟我提過要把房子掛在她的名下......
這不知道是不是她媽還是哪個姐妹教的......
所以我就說啦....所有權狀資料都在你婆婆那邊.....不然你去跟你婆婆說......
從此不再提這件事........
呵呵...我媽真有遠見.......

另外我都會把錢交給我媽去買股票.....當然也是我媽的名字......
我懶得去開戶辦手續的.....而且我也對股票沒興趣.......

老婆知道後也一直在盧........說股票要她的名字.......搞到最後我都是偷偷拿錢給我媽......
還好我老婆不知道我的薪水是多少........敗家也比較沒有問題, 只是要藏好!!
當初結婚前就已經說好, 婚後我不會管你的薪水怎麼用 (我老婆是公務員)
家裡開銷, 水電, 貸款, 都是我繳的.......
而我固定每個月會給你錢.......其他的你就不要管了.......

有些事結婚前要說清楚.........
婚後財產包含婚後才付的房貸
簡單的說 不管登記誰的名下
夫妻無約定財產制度時
只要房子是貸款的(如500萬)
以結婚那刻起計算(如已繳100萬 剩400萬貸款)
到離婚時所增加的財產(如已繳400萬 剩100萬貸款 增加300萬)
雙方都可請求增加量的一半(150萬)

有誤請指教..
我會登記在她名下

銀行貸款也一樣在她名下

不怕一萬 只怕萬一

沒有人說 男人理所當然要給女人房子

房貸還要男生背

拒絕當笨蛋

如果是我 我會慢慢認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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