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好好奇喔(我也是),真想見見那位經理的廬山真面目啊!terry666786 wrote:101的三十八樓是什...(恕刪) 齋藤歸蝶 wrote:德鋼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恕刪) 路跑一哥 wrote:本王承認自己剛剛好奇...(恕刪) water0660 wrote:我等等就坐電梯下樓看...(恕刪) lon wrote:我查到很多家耶,一家...(恕刪) 雖然看字裡行間可以感受得到樓主的憤怒,不過看你在感情上這麼進退兩難,我想你女友一回來找你,你還是摸摸鼻子接受她。基本上如果你之後狠不下心拒絕她的話,之前就不要做這麼絕的事......(這絕對是你們以後吵架都會提到的汙點啊)。
klaussshoestring wrote:大家都不是罪犯我相信...(恕刪) 謝謝 ! 我覺得她很幸運,因為我就是為了一口氣,我要跟那個大方的經理相比,他可以大方的送她七萬多的包,我卻因為她劈腿,就跟她計較那一萬的機票 !這樣她可以更看清她的新男友有夠棒 ! 錢多到都不會計較 ~對不起 ~ 我自已對感情處理態度也不成熟,不然我不會一直用罵她的方式讓她討厭我,我也知道好聚好散,但我不這樣做讓她極度討厭我,我真的沒辦法痛下心來跟她分乾淨
sugizo74025 wrote:我也知道好聚好散,但我不這樣做讓她極度討厭我,我真的沒辦法痛下心來跟她分乾淨...(恕刪) 這樣回答就不錯,有說服力,也說得過去。不過我相信她對台灣應該還是會有好印象啦只是好奇,她如果願意讓人包養,日本的有錢人不會更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