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nk1234 wrote:
出來走跳?
原來你們都覺得我是出來玩的那種女生?
我快30歲了,假面是我第二個男友
跟假面在一起,我只有上班下班回家
等假面放假才找時間一起出去玩(他沒時間出去,也是都待在他家看電視)
一年去ktv唱歌的次數,五根手指頭都算得出來(而且都是跟假面一起去)
...(恕刪)
樓主都自已承認囉!這不是你的生活圈。
地球人很危險的,還是回火星好了!
玩得起的就再下去玩,玩不起的就走人。
好啦!我承認被人背判是很痛的!
尤其被(前)男友、同性朋友,我國小就體驗過了!
01上不時就上演這樣的戲碼。
在01上取暖後,記得重新爬起來。
我想你比較適合參加公務人員聯誼活動那種。
還有跟a4女說那麼多前男友秘密,也好讓a4女去馭夫。
前男友不知道還以為跟a4在床上的配合度這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