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心痕 wrote:報到...(恕刪) 感謝夢心痕大大和以上各位大大的支持和鼓勵,小弟我一定會更努力!!大家關心的「出書」建議,以下是小弟我的聲明:感謝這麼多網友大大們的抬愛和三間出版公司的厚愛,建議小弟我出書,讓我感激萬分,但是小弟我這個人真的比較龜毛,想的比較多。我也是一個愛看書的人,平時有空我只要一到誠品或諾貝爾書店,我至少會把商周、今週、遠見、天下等時勢雜誌已拆封的先看完,之後再看其他書,每次逛一趟誠品或諾貝爾,我至少都會瀏覽30本書,精讀6、7本書,我不是想吹噓自己讀了多少書,我只是想解釋我是一個愛書人。誘人的版稅 ( 也就是小弟我寫書可以得到的利潤 ) 從8%到15%都有,我的思考這陣子也的確陷入一段膠著。我一直在思考,出書對我而言當然可以增加我的收入,初版的收入至少可以讓小弟我買一台htc 平板電腦Flyer 3G加上iPad 2,對我而言當然可以滿足我個人的物慾。戰勝慾望是一項挑戰,當然也有人把它詮釋成一件痛苦的事,但是我努力的把它當作是一門必修的課程來衝刺。小弟我決定放棄出版任何印刷書,理由如下:第一:初版1000本書或2000本書,可能就要砍掉一個「全場籃球場」的樹林了,甚至一座籃球場或網球場的樹林。如果書賣得好,對我來說當然是好運,但是對大自然、對地球、對生態卻相反的是不幸,我不能因為自己一個人好運,製造大自然的不幸,成為破壞生態的幫兇之一。第二:出書之後,我可能會利令智昏,變得傲慢,我知道這是人類的致命缺點,我還想再和大家當好朋友,我不想因為出書之後就變得驕傲,我家女王也不准我出書,因為她不希望我太囂張,她希望我還是乖乖的讓她掌控才好。第三:其實我的工作已經可以讓我自給自足了,Flyer 3G或iPad 2其實只是「欲求」,而不是需求,因為我已經有一台acer aspire系列的筆電了,我不必貪心的去追求這些更炫更好玩的3C設備。我知道一念之間,我就可以擁有它們,滿足物欲,因為其實把字打出來很容易,不論出版社如何校稿,我都可以很有耐心的依據他們的要求來完成這些文字工作。我放棄了很可惜,我知道,但是我還是謝謝各位大大和這三家出版公司。第四:既然我的作品在網路上就看得到了,何必花錢咧?我一直在思考,自己可不可以把自己一些想法「置入性行銷」到我的作品裡面,大家不難發現,我的作品裡面的「流氓混混」下場都很淒慘,我覺得我特別好運,老是看到「喜歡欺負善良百姓的流氓混混踢到鐵板」。還有「愛對的人」其實不必管別人怎麼看,你 ( 妳 ) 要去愛你真正想愛的人,不要愛錯人。我行銷的想法就是:大膽去愛,放手去追求,人生不要徒留遺憾,就像小弟我當時沒有積極追求小繪一樣,讓她...。( 差一點洩露故事結局 )第五:這是最重要的,這也是小弟我狂妄的想法,我知道我這樣說很不尊敬已經出書的前輩們,但是,大家已經習慣一邊提倡環保,一邊大力出書了,書賣愈多愈好,反正地球什麼時候枯萎或能源竭盡是後代的事,我只負責把錢賺飽就好,出書一定要砍樹吧?愈熱賣的書,砍的樹可能就愈多,真的都是再生紙嗎?真的出書能夠做到完全不必砍樹嗎?口頭上說很容易,但是技術上很困難吧。現在輔助我們得到資訊的軟硬體都這麼發達,就如同iPad,我看阿傑的作品可以用iPad看呀。當然小弟我還是非常熱血的歡迎大家繼續免費閱讀,這個作法不會有所變動,缺錢我會去大陸賣腰子啦,我不會把賺錢的腦筋動到大家身上來啦!!大家可以盡量放心。如果能夠聽到又有哪位大大說他上班看到我的東西就覺得壓力減輕不少,或帶來局部時間的快樂或整天的快樂,那麼小弟我晚上下班疲憊的騎著機車回家,都會把您在小弟我mobile01上或FB上大大們的留言複頌一遍,微笑著自言自語:「有大大這句話就夠了呀,哈哈。」其實我這第五點是一個很重要的聲明。小弟我是想呼籲各位前輩「出電子書就好,別再出印刷書」了。我記得有一位教授因為不太懂網路,於是他忽然痛罵「只有笨蛋...才會看PTT和臉書。...」其實小弟我內心大不敬的想著:「他的時代過去了,現在的iPad 2即將帶領我們進入一個全新風貌的閱讀領域和視聽空間。」我不是要批這位教授,因為我也讀這位教授的書,我也知道他對約翰‧甘迺迪解除古巴危機的評語是什麼,因為小弟我也是他的忠實讀者之一。但是,他的時代真的已經過去了,以後他必須上網寫作,否則他一定會被淘汰,這是小弟我極度不禮貌的想法,拿這位教授作比喻,我非常失敬,對不起。但是他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總而言之,我的初衷只是希望,這些作者可以出電子書,不要再出印刷書了。最後感謝邀約小弟我出書的蘇小姐、李大哥、廖經理。謝謝您們的厚愛,小弟我萬分感激不盡,小弟我知道我發表的這一則言論,從此以後,一定會被所有大大小小出版商列為拒絕往來戶,但是小弟我真的想得很多,所以放棄了自身的利益,成全了地球上至少至少就這麼一顆樹就好。謝謝大家,小弟我會更加努力創作,報答各位大大的恩德和期許!!
jacklovejanelong wrote:...我覺得我特別好運,老是看到「喜歡欺負善良百姓的流氓混混踢到鐵板」... 應該事實就是如此吧!我也看過許多混蛋的下場只是有些戲劇似乎專門幫不得志的混蛋寫的,寫他們騙東騙西混吃混喝日子也很美好,這類型作品似乎總有一定銷路,我總懷疑作者本身就是個不得志的混蛋,但絕對不是賣給我的。很喜歡你決定的方向,世界上是需要多一些像你這樣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