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天剪角豬 wrote:之前買一間房,差不多...(恕刪) 跟銀行辦理貸款或是增加信用額度等各種業務假如要用到有關租約來當做證明那些租約都需要經過公証...自己打的租賃契約是不行的...問題是..通常..為了節稅(逃稅?)大家都不會公証除非是租給需要報稅的公司店面但是這種的通常也都會打兩份一種報稅用一種實際用...所以看到你說有關父親的那段..就算是要編故事也應該要說提供的資料應該是地契或是今年的地價稅扣繳憑單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