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夫妻為了宵夜和小孩上哪間幼稚園的事情吵架,大伯當然是外人啊,但如果是兩夫妻跟鄰居有糾紛,大伯就是自己人了,這是相對的問題,不是絕對。
結婚了還不搬出去,常常吵架打擾到公公婆婆和大伯,本來就不應該,我久久跟我姊吵一次架(兩個都未婚),我媽都覺得很干擾她了,這跟住在娘家還是婆家沒有關係,就只是有沒有替生活在一起的其他人著想而已,就好像跟室友住在一起還常常跟男友在屋內大吵一樣失禮。
我爸媽結婚後也是跟我爸的兄弟共買房子住在一起,我爸還每個月把薪水全數交給自己的哥哥勒,這樣有夠“一家人”了吧?相信即使是強調一家人的樓主,都會覺得我爸這種行為不正常吧?連續好幾年喔,需要錢或是家用的支出,還要跟我伯父拿錢、要看他的臉色,錢是我爸自己的事業自己賺的喔~
我媽也認同夫妻倆共同建立的家庭和雙方的原生家庭有不一樣的重要性,是不是外人真的是看情況,只是我媽還是會顧婆家這邊的親戚就對了,但我們不會把自己家的事情拿去請他們公評,至於「你們的」這些話,我媽是說結婚後就要避免這麼說啦,觀感問題。
樓主叫弟弟和弟媳差不多一點,要吵架去別的地方吵,但是不要那麼在意「大伯是外人」、「那是你的親戚」那類的話啦。
但今天若這個家還有其他人的話,還能像上一行所講的那樣嗎?? 這感覺有點怪吧
女生結婚,就像男生當兵一下部隊,真的只要作好自已就好了嗎?? 除非運氣很好分到好地方。
這也不難想像很多人結婚後為搬出去住的問題吵得到不開交。有能力的話當然是再好不過了,
但,若沒能力,抑或是,身為獨子的話呢??
這裡還是再提一下,我們家沒有欺負媳婦的習慣,我也不是愛管他們閒事,前文提到,消夜的事,只有這次,我
有下去了解為什麼吵架,順便要他們二個適可而止,吵架要看場合,不要再客廳就吵,等會爸媽回來看到。
另一次是他們在樓上吵,太大聲,我在樓下聽到的,並非我又跑上去了解的。
說真的,我對我弟媳是有點意見,這不可否認,因為在這之前,就有很多事了,
因為她會要我弟出面替他解決,她在我家看不過去或不喜歡的事。
例如: 她聽說貓對小朋友和孕婦不好,貓又是我妹養的,都養六,七年了,要我弟和我妹講當然講不過去
有眼睛有耳朵的都知道這是誰的主意吧。
所以最後就透過他姑姑(我媽的好朋友也是當初的介紹人)跟我媽說,
要我媽把我妹的貓抓走。最後我媽和我妹吵了一架後就決定把貓養在外面(貓養在外面應該比養在室內危險吧)
再來說到消夜的那件事,最後她跑回娘家說她被我弟罵(他娘家就和我奶奶家全一個村莊),那時候要吵到離
婚這個話題,所以我爸媽和我弟三人有過去他娘家講。人家派出爺爺奶奶來,他們三人去也只是被洗臉的份。
為了一個消夜問題,可以吵到這種"盛況",連我奶奶也說,真是破記錄了。我奶奶有五個媳婦,五個孫媳婦。
好,回到正題,如有大大所說的,論責任是外人,分財產就是自已人了,都還住在一起就要論內外,然
後又要求我們這些外人來配合你們二個那小家庭的生活方式。 換成你我,都很難接受吧。
最後我真的覺的他們二個在溝通上有點問題,一直把小事變大事的。
結婚,有GUTS一點就是二個人的事,不然就是二個家庭的事,甚至是二家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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