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是沒結婚之前就變心,不然損失更大。連已經訂婚都可以變心,版主認為這樣的女生值得你託付一生嗎?天下之大,不必要留戀一個已經變心的女人。如果真的要把聘金和戒指拿回來,應該可以循法律途徑解決,至於女生說想留下來當紀念之說,個人認為只是貪心而已,不然是要紀念她曾經從你身上得到些什麼嗎?能說出要留下來紀念這種話的人,我是認為還好現在就結束,不然以後會更慘。
該恭喜你嗎? 起碼是婚前變心, 而不是緍後/生小孩後.女人心變了就很難回頭(吧?), 就算回頭你還要嗎? 心裡不會不舒服?還有現實的東西該拿回來就拿回來, 都變心了還要留作啥紀念? 留給新男友看啊? 如果女方的長輩/朋友是站你那邊的, 透過他們說說看吧. 法律是最後的手段, 好聚好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