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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已經做到"仁至義盡",還要怎樣

大大~人可以犯賤.但不要賤到幫人家養老婆!!
你對她仁至義盡,
對自己卻是百般折磨,
不值得啊.
不值得.............
無敵小怪 wrote:
是大學生沒錯




小朋友

父母的血汗不該花在不愛你的,別人的女友身上

或是

你辛苦打工的血汗不該花在不愛你的,別人的女友身上

真的

心大本事小,人窮嗜好多~ 巧者勞而知者憂;無能者無所求,飽食而遨遊
男人做到像你這樣,真替我自己是個男人難過
我是替你的父母親感到難過....

阿偶賺的錢給偶兒子去念蘇啦

阿他進籃給偶起渣某啦!

阿那個渣某各西拔郎耶喔...

真正細腰壽喔~~~~~~
那天她打越洋電話或是3g漫遊

講了10萬多元

你願意買單當然可以繼續給她用啊

或是被他賣去當人頭手機 被警方追查上門時

你願意抗責任跑法院證明自己清白的話

就大方點 給她用啊!!!!

同意樓上
不要到了她去打了十幾萬的電話費
你才知道"狠下心"

花錢在一個對你不再有感覺的人有意義嗎???
我想你只是心裡還有一絲期待吧
也許她還跟她的"新朋友"說...我前男友還在幫我付電話費耶...以後都讓我打給你吧~~
你甘願嗎??? 醒醒吧...

把這些錢拿來對自己好一點不是更實際嗎?
無敵小怪 wrote:
各位大大都言之有理我...(恕刪)


這不叫"仁至義盡"

這比較像"折磨自己"

希望你處理好!不要再有爭執了!
可以找到一個女生~ 陪你一起吃泡麵,是一件幸福的事!
趕快去辦取消吧!
她也夠白目的,識相的就應該還給你
擺明吃定你
那天用你的手機去詐騙幹麻的
你就吃不完兜著走
講一句中懇的
唯一不變的是~~~時間一直在走~~你可以邊挽回~~然後快去找下一段戀情
如果有挽回到~~下一段戀情先當朋友~~如果沒挽回到~~那下一段戀情直接上軌道ING
這樣不會浪費時間
工作照做
覺照睡~該做的先把它做完~跟鄉民說的一樣~~有錢帥十倍~反正你也是想挽回~~就去做吧
只要不傷害人就可以
不管怎樣~~這件事一定會讓你成長~~修些學分~因為我也跟你情況差不多~不過是我當初不懂得珍惜^^
所以我很了解

認真工作的男人帥十倍
找出自己風格
想辦法把自己的分數拉高~01上也很多講一些例子~外遇或分手後看到前女友男友分數變高
又回頭
^^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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