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 本來就是互相尊重與體諒包容, 主要看兩人怎麼協調。
例如: 我老婆很愛我, 但偏偏我有抽菸的壞習慣, 這點經常令她生氣, 在交往時甚至說過我不戒菸就和我分手的重話。
但我愛她, 我就必須做出讓步, 約會時盡量別抽菸, 別讓她聞到煙味, 或是嘗試戒菸(雖然到現在我還沒戒掉)。
或是, 老婆很喜歡聽某位歌手的歌, 但我就是不喜歡, 但我們會盡量找兩人都喜歡的歌來聽, 她喜歡那位歌手, 我也尊重她, 盡量別讓我聽到就好了。但女人嘛! 總是會找這種藉口故意刺激另一半, 來證明對方的包容與寵愛, 了解這點了, 她要放那我討厭的歌時, 我就表情呆滯、無言, 甚至強顏歡笑陪她一起嗨來滿足她這點小小的慾望。總比她投入別的男人懷抱裡好吧?
等她滿足了, 我再到外頭抽支菸壓驚一下, 她也當做沒看到了..... (當然抽菸還是不好, 我還是想好好戒掉)
那麼就看AMY怎麼跟她男友協調了, 看是刮除腳毛繼續穿卡通內褲, 或是不穿卡通內褲保留腳毛。跟對方溝通找出折衷、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法。大家互相體諒。
假如連這些小事都無法互相退讓、包容體諒, 那還有什麼在一起的理由? 您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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