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現在我的想法 可能比較接近 其中有站友提到不要提出退聘金但是要求精神賠償的金額 跟聘金一樣多我覺得這樣比較可能---------------------我覺得她們都說要可以退了那就拿,但就用這招不賴這種女人離婚對你是好事,她都不留情面了,也不用跟她客氣話說回來,不是要求男女平等?那為什麼男生被背叛不能也要求贍養費或者類似的精神賠償?難道男生被背叛就活該?
管他什麼習俗,如果當初連大聘也收,現在自己女兒去外面找男人了,作父母的知恥也應該把大聘退回來,我是不知澳洲法律是怎樣搞這種外遇的另一半,若能拿到什麼費的話就走法律面去要,就當是當初付的大聘,澳洲那邊就速速辦理離婚手續,讓她自生自滅,這種不能在人生低潮時陪伴的伴侶,還是快快換掉,恭喜樓主解脫
會搞到要離婚也不可能100%是對方的問題...建議樓主,提的起放得下,到這個地步就字簽一簽趕快結束,人生還很長的...這些東西越搞只會越心煩,不要忘記你是去拿學位的,博士拿到才是你的重點啊...離婚之後,重新尋找另外的春天就好啦...就醬...請保重...
colinwen wrote:謝謝大家的回應 我...(恕刪) 看見題目點進來,本來想鞭版大小氣。但是看了版大的故事,我也贊成版大要回錢 在外地讀書靠獎學金生活真的很辛苦,拿錢回來可以對你生活幫助很多。再說,再感情裡面,被背叛是相當難受的,尤其你的前妻還口不擇言說了一些傷害你的話。或是像有些樓建議的,改精神賠償方式也不錯。加油!
lcccccccc wrote:聘金還是父母出的哦!~~真好...大大也算是個(媽寶)嗎?~(恕刪) 其實(有些)老一輩的人還是有一種觀念。生孩子最大的兩個責任就是求學跟娶親。所以,長輩都會準備兩筆錢,一筆是提供孩子讀書的費用;另一筆就是娶親的聘金跟結婚(辦桌)費用。身為長輩的(有些)都會有這種想法。身為晚輩的你可以選擇拿,或是自己賺錢。但這都只是一種老一輩的想法與觀念。說媽寶就太沉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