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換名稱 wrote:
想問一下我想要約一個...(恕刪)
講真的,人有的時候"道德感"真的要高一點..
非不能也,不為也..
這種問題就別問了,公民與道德不及格喔~
米克斯1204 wrote:
我覺得時代已經進步到...(恕刪)
inconceivability wrote:
我個人覺得可以!有道德潔癖的人可能無法接受我的觀點...
愛情不是先來後到,而是愛與不愛;適合與不適合...當然還是有大多數人還會困在有沒有良心
不過這仍有前提,對方拒了你1、2次之後,應該就要識相的退出
甚至對方用男友這個理由來拒絕你之後,就不應該再有第二次
是的...沒有男生會喜歡這樣,但你用哪一點去限制人家交友自由,就「男友」兩字嗎?
感情可貴的是在我們願意為對方做什麼,能犧牲什麼...而不是去限制對方,囚禁對方來保障自已什麼
不過我還是要強調一下,這個行為還是必須有分寸的,而且標準要比一般的追求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