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才是重點吧?
我,男的。
會煮菜,也有執照,雖然從事的工作跟餐飲扯不上關係,
當年去考丙級與乙級的證照也不過只是興趣與證明罷了。
結婚之後剛開始老婆不太會煮,一樣也是慢慢的教~到後來她已經可以完整的料理出一桌子的家常菜。
其實煮餐並不難,只要掌握幾個要點~一般沒經驗的大概兩三天也可以掌握到訣竅!
版上有些人在爭執自己煮是不是比較省錢的話題,其實倒不盡然。
因為有些菜色可能少量製作的材料成本會高於直接購買現成的食物,
但,有個部分可能是外食比較難享受到的!
就是你可以多吃幾份好吃的食物,比如滷肉飯的澆頭,你硬是可以在家裡比別人多一倍的量...。
或者到COSTCO買牛排,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烤出香嫩的牛排~
好吃? 再來一塊吧!
其實,煮菜也是一種美學與藝術,是可以滿足創作的慾望的!
不見得每次都得在家自己煮,但偶而下廚煮個孩子喜歡吃的東西,並且和他們分享美食的滋味與看他們滿足的樣子,我想,這種『成就感』的樂趣,只有親自下廚的人才能享受得到哦!
susu.cat wrote:
又一個說溜嘴的...(恕刪)
我想,嫁給對方,對方可以得到的好處:
就是父母有人照料
還有家事可以轉嫁給我
還有晚上的服務吧
唉~~~~ 我是1人做5人份
因為全家都沒人要做,若沒做還要被罵~~~
我哥我妹不搞破壞就不錯了,東西吃完碗盤、杯子、垃圾等…就放在桌上
湯汁菜什麼掉到地上也不會擦的~~ 餅乾吃的滿地…等
換洗衣服,髒襪子 也直接丟在浴室及客廳,內衣就丟在那等著別人幫他洗~~~
常常白天下班,晚上補完習 或 打完工都11點多了
還要開始收衣服、曬衣服、掃地、洗碗、撿地上的髒衣服襪子,擦桌子
若還要叫我煮飯,我寧願搬出去一個人逍遙,哈哈~~~~
感恩我父母沒教我煮飯,不然我會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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