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S168 wrote:
就事論事,就這個事件...(恕刪)
唉
你真不能理解的話
我會無視
或許你回頭去看我為什麼說這句話的原文會比較容易理解
就這事件來說
男方、男方媽媽和女生我都覺得不可取
「同甘共苦」這一詞並不是指這案例中的男生與女生
是後來的延伸
對女生來說,男生任由她被欺負侮辱卻沒作為,這男朋友不要也罷;
對男生來說,這女生面對初次見面的老媽這樣對嗆,這女生恐怕也不會是當老婆的好人選;
而老媽.....狗眼看人低,得來的就是可能是未來媳婦的回嗆和兒子的冷眼旁觀,咎由自取。
未來要當親家,恐怕是作夢了。
我要強調的是,我很訝異那麼多人認為女方的反應
,值得激賞,因為對我來說,這種行為絕對不會值得讚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