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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男友說我朋友有公主病,大家覺得呢??(12月18更新,女方要分手了)


jameslee0723 wrote:
還是分手好了,為了怎麼住怎麼付就在那吵。

真的結婚後也是麻煩,一個人自在自在比較乾脆!...(恕刪)


+1,兩個人沒有愛,為了結婚而結婚是沒有意義的,如果真的相愛,很多事情本來就不該算的那麼清楚。

什麼事算到底的話,真的還是不要結婚好了,因為一個人比較輕鬆。
很簡單的事嘛!
一樣的條件,角色互換看那男的同意嗎?
同意就結吧
尼斯 wrote:

你要挑戰傳統我不反對,這句可也適用在女方兄弟上面,
引申討論為何要男方付錢貸款買屋是第一順位?
全由女方付錢貸款買屋為何不討論?
傳統?


想問尼斯大大一句話,我們家只有兩姐妹,
那按你的說法,女方的父母誰負責??

按照台灣現階段狀況,是兩個小家庭(四個大人)得奉養6個老人...
你的假設一直最傳統的狀況,男女雙方家長皆有兒子,才有可能像你敘述的情形一樣,
台灣自從N年前的口號「二個孩子剛剛好,男孩、女孩一樣好」而衍生出皆生女兒的社會現況,
而這社會現況不是你一句照傳統方式走就可順利解決地,而是得調整傳統觀念、做法來適應現況...
男女皆有父母所出,按你的說法豈非是女方父母就不用管了?? (因為我們家沒兒子???)
這根本就說不通也不符合現代孝道!

假設我是1樓所提及的女主角,按男方的做法,我會表明沒辦法付房貸或房租,
因為我要和自家姐妹一起貸款幫自己父母換房子,至少得靠近其中一人的夫家...
男方家用雜銷開支頂多1萬 (愛吹冷氣的請自己補差額),若有孩子再行討論!

但我更建議原post的女性密友分手!!
(真的,事隔1~2年後再回頭看這類型男人,只能慶幸趁早看清楚的好!)
看了最新的更新,更誇張了。
男方只要付貸款擁有房子,吃飯開銷生活費全部女方負擔。

如果真的結婚了。萬一10幾年後感情不好想離婚,40幾歲的行情跌跌落的熟女,會發現以往就是老公繳貸款,她的所得都拿去付生活費了。結果身邊沒有什麼存款,房子還是老公的。一離婚就沒有房子住,40幾歲沒有房沒有存款沒有愛情的女人那會是什麼樣的人生?以她老公現在那麼會算的地步,別想離婚以後會給她什麼錢。而她老公的錢都在繳貸款,吃吃喝喝都是老婆付的,離婚名下還有一間房哩~ 人生真愜意。

是男人,要講傳統養父母養家,就挑起傳統男人該有的責任。

不講傳統要學外國人那一套,就要尊重女方的意願。

要女方千萬千萬不要傻到妥協不付貸款付生活費阿!
發現感情一談錢就都破滅了 為什麼都沒辦法靜下來好好溝通

如果都要結婚了 還計較東計較西的分你我

那不如分手來的快活
補充

有人提到男方若有其他兄弟的話會做何感想?

依照傳統
負責傳承家業的是長子,其他兄弟就自己過自己的就好了,如必要情形,要為家族繼承人奉獻自己

若要講什麼傳統、傳統的,就不用想其他兄弟的感受啦!!
在傳統家庭裡只有長子、長孫才是唯一!!!!
不要忘了現在物價上漲的速度遠比一般薪水漲得兇
3萬想要養一家口,難度會越來越高
4萬就想要買近千萬的房子...
像這種只會幻想的,請你勸勸女方千萬別碰
如果女方還是想不開,請他來01看看

另外,男方家算小康?應該只能算普普通通
那麼急著結婚又算得那麼精?要不要調查一下對方是不是有負債啊,所以急著要找個賢內助幫忙一下?

那跟男的說
這次結婚 女的娶男的

哈 買了房子 男的來跟女生的父母住
房子錢都女的出

這男的還活在上一代喔
HELLO
我覺得大家真的要替女方想!畢竟她剛剛嫁過去!!

很多都要重新調整!! 一開始就住一起真的壓力很大~

12/8更新...閱...

感覺上搞的很像是男方委屈妥協...

不舒服...還是贊成女方另尋幸福...
資訊到彩妝的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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