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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同性婚姻,身為反對者的你是為何而反對?

民主精神最美的地方就是能夠容許對國家政策、社會共識持不同意見的人經過理性辯論、討論、研究、然後交由大家來決定。

部分支持同性戀議題的朋友們針對反同團體與個人充滿謾罵跟砲轟,其程度讓我對於這個議題、對這群人感到反感。這幾年同志團體努力塑造的陽光、開明路線反而就被這群人搞砸了。既然都知道這是一場革命、是一場價值觀的戰爭,那為何還努力用共產黨的方式來批鬥所謂不支持你的路線的人士跟團體呢? 每個人都有信仰自由、每個人都有選擇的自由,反對贊成一件議題或社會價值也是個人自由、更是我們國家憲法所賦予人民的!

搞清楚民主的原則,每個人都有權利發聲,你不爽人家反你就用民主的方式來解決。這是民主國家!
同志想婚 9月7日凱道千人辦桌

史上頭一遭!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9月7日將在凱達格蘭大道「辦桌」,盛會的主角是想結婚、想登記成為伴侶或家屬的多元性別、多元家庭朋友們,民眾也可一起參與獻上祝福,一同舉杯同樂,慶祝人人都有幸福成家的未來。

伴侶盟預計在今年9月,將台灣第一部由民間自主起草的多元家庭民法修正草案送入立法院,盼朝野立委支持。昨天也公布「同性婚姻合法化」民意調查。

結果顯示,民眾對於同性婚姻合法的態度在10年間有重大轉變,其中,贊成同性婚姻的比例從10年前25%翻漲1倍到53%,受訪民眾自陳在10年前無法接受同性婚姻或沒有意見,但現在轉而支持的比例高達29%。也就是說,10年來台灣約有超過1/4的人對同性婚姻的態度,轉變為正面和贊成,調查也顯示,這關鍵的1/4,多是較年輕、教育水準較高、沒有宗教信仰者。

而民眾自認轉變態度的理由,多半與相信自由、平等的價值有關,國際情勢變化也是轉變原因之一。2001年以來,陸續有包括英國等16個國家通過同性婚姻立法,美國最高法院最近也認定「捍衛婚姻法案」中定義婚姻侷限於「1男1女」的條款違憲。

伴侶盟指出,根據農民曆,9月7日傍晚5點到7點(酉時),是成家的大好吉時,凱達格蘭大道上當晚將席開百桌、千人辦桌,參與民眾須支付1000元費用,購票電話洽02-23583705。

伴侶盟也號召無論當天是否到場參與辦桌,欲登記結婚、伴侶、家屬的新人,在8月25日前將合照寄到伴侶盟信箱,9月7日將透過大銀幕播放,分享喜悅。
別怪有人對同志有壞印象
有些壞印象是同志自己搞出來的
例如前陣子常看到的
汽車旅館同志趴
結果抓回去驗幾乎大部分都有愛滋病

kinghtalex wrote:
簡單說 我認為 同性戀追求婚姻 沒問題

但是 同性戀者領養孩子 最好是不要...(恕刪)


我住這州前一陣子才剛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跟一位長者朋友聊到這個話題。身為義大利天主教徒,他當然對同性戀不能認同。不過,他說他自己不認同,不表示他不能理解有這種情況會發生,所以同性婚姻這事他倒是投了贊成票,兩個相愛的人希望共同生活,社會應該給予他們與其他情人一致的權力,並給予祝福。

除了,領養孩子這件事...

他認為,妳/你們都很清楚同性之間是無法自然產生下一代的,所以當你/妳做出決定,選擇相同性別的伴侶時,也就代表你/妳放棄了生、養下一代的權力。

fs1013

brady0411 wrote:

別怪有人對同志有壞印象
有些壞印象是同志自己搞出來的
例如前陣子常看到的
汽車旅館同志趴
結果抓回去驗幾乎大部分都有愛滋病

..(恕刪)


這種現象,前面就已經討論解釋過了,不要一直叫我再重打,很累耶。
不反對的可以進來插個花嗎?


大家都有病~ wrote:
看新聞和網頁都在講今...(恕刪)

冷茶 wrote:
我不知道你引我的言,...(恕刪)


這本書有一個章節,也在討論同性戀的先天不可逆轉性,

礙於版權,不能把文章貼出來,有興趣的,可到書局去讀一讀。

我即我腦

婚姻的目的簡單說有三,依照重要性排列如下:
1.能知道小孩生父母是誰,特別是讓父親願意承擔起養育責任,維持社會穩定。
2.讓婚姻的一方有財產的法律保障
3.精神上的社會認同

同性戀不能生小孩,所以1不符合,沒有必要
要保障同性戀長期伴侶的法律權益,不需要用到婚姻這種方式,創設特別保護制度即可,這個保護制度甚至可以延伸到沒結婚的長期異性戀伴侶,也就是讓婚姻不再是獲得財產保障的唯一方式
精神上的社會認同,不應該用結婚這種方式爭取社會認同,事實上也不是同性戀可以結婚社會就會認可同性伴侶關係。

同性婚姻合法的壞處是一旦同性婚姻合法,允許同性戀收養小孩就是時間問題,擋不住的,且這不只會給被收養的小孩錯誤示範,其他小孩也會接受此種偏差觀念。現階段科學研究無法百分之百斷言同性戀是天生的,只要有一丁點的可能性說明同性戀的成因可能是後天影響,我就堅決反對讓同性戀收養小孩。

同性戀要爭取權益,沒道理異性戀就不能爭取,也不需要一直訴諸悲情好像社會要對同志趕盡殺絕,就按照民主程序各自影響輿論,總之我大聲的說我堅決反對同志婚姻。

這世界上 同性戀 不是只有純的 還有雙性戀。
同性戀不能結婚 有些雙性戀的女生 就會因為社會壓力選擇男生 這對異性戀是有利的。

cwyu1003 wrote:
同性婚姻合法的壞處是一旦同性婚姻合法,允許同性戀收養小孩就是時間問題,擋不住的,且這不只會給被收養的小孩錯誤示範,其他小孩也會接受此種偏差觀念。現階段科學研究無法百分之百斷言同性戀是天生的,只要有一丁點的可能性說明同性戀的成因可能是後天影響,我就堅決反對讓同性戀收養小孩。


這只是偏見,難不成異性婚姻的小孩,個個行為觀念都正確??

即然異性婚姻下的小孩也有壞蛋,為什麼同性戀下的小孩,其觀念行為就會偏差丫??

這一點上,是無法自圓其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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