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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男友說我朋友有公主病,大家覺得呢??(12月18更新,女方要分手了)

感覺男方根本沒出到錢
房子的頭期款200W ===>爸媽的退休金
房子每個月的房貸===>舊房子出租的租金(唬爛說是要孝敬父母的零用錢,然後不用孝敬女方父母就是了)
水電雜費我不用出===>因為我已經叫老婆付了

結論:男方每個月可以存2W5,就算生了小孩每個月也還有2W塊

要是我是女方
我就跟男方分手搬回自己家裡住
部用負擔房租,每個月還可以存零用錢,外加孝敬自己的父母。
再找個疼我愛我的男朋友。
這種自私的男人不要也罷。
這真的是太妙了,什麼東西都一人一半,但是結了婚之後所有的東西都是他家的了。

舊房子出租的錢是養爸媽、女方還要打理家裡、每個月付一半的房貸。

那女方爸媽怎麼辦?

女方的薪水拿去付房貸,若她家沒有別的孩子或是父母沒有積蓄(有點私人方面)

那叫她爸媽吃什麼?

先不論她爸媽未來有沒有錢過日子,難道養了二十幾年的女兒嫁出去後想表示一下孝道奉養自己的父母都不行嗎?

哦,不是不行啦,只是要付房貸給老公跟公婆住所以沒有錢可以照顧自己的父母了

可是女方嫁進來了,就是男方家的人了,所以"付房貸給老公跟公婆住+照顧家裡"才是優先選項,女方家的父母??不是一家人呀,干男方家屁事??

結婚錢也是一人出一半,也沒聘金,又要付一半房貸照顧公婆,因為結婚後女方是男方家的人,所以這些付出是應該的不用要求回饋,唯一得到的是:一半的房產跟女方家不需要特別用心去照顧的父母。

男方提出的條件完全沒想過這些,女兒丟下教養自己二十幾年的父母去奉養男方家的父母才叫孝順嗎?

他根本沒為女方著想,有也沒想這麼多。

其實也不是說要把公婆排拒在外,而是他們明明就還有一棟房子,硬要多買一棟來負債。
何不買一棟然後大家一起住把租金拿來付房貸,多就有賺,少再看看怎麼補。
這不是也可行嗎?

雖說距離遠,但忍一忍就習慣啦!起碼比負債好吧?

房貸付到三十年...他認為自己能工作幾年?

五六十歲都不見得能退休


對了,大家都沒注意到,女方說住公婆家的話跟公婆一起住他能接受,他並沒有堅持一定要搬出去不跟公婆住哦,現在堅持要買房的是男方哦

另外,傳統的大男人是要照顧好自己的老婆的,不要曲解大男人的定義
而且要講究傳統的話,那一個傳統觀念裡是不付聘金的?那一個傳統觀念不是把家準備好再讓女生進來住的,要淪到女生賺錢養家是大男人之恥好嗎?那表示你賺得不夠還要女人出門在外賺錢為你家辛勞,相較之下,你連大男人的資格都沒有。

看書裡,囂張的大男人都是富貴子弟,貧窮人家講話大聲的都是幫忙養家的老婆

其實很多點樓上的各位都有提到了...但還是很不爽來發一篇-3-



niniline1999 wrote:

孝順父母尊敬長輩是遊戲規則?
《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讀過沒?




讀過,然後呢?

你的言論也太扯了。 孝順尊敬"值得尊敬的長輩"才是現在的遊戲規則。

人家寫的內文也不看清楚就在這邊大放厥詞,男方的家長有在家裡吵大架的習慣,亂吼亂叫亂丟東西的。

這種環境也罷,將來有小孩還是得搬出去。 那又何必現在住在一起?

我是過來人,爸媽因為爺爺奶奶會吵架帶我們搬家,我自己是很感謝這樣的舉動。

不要老是給人家戴什麼"不孝順、不尊敬長輩"的大帽子,

你那些八股道德規範在現在有時候是還行得通,但有時候就是只能當參考。

讚成女方提分手吧
沒那個屁股別座那個位置
有辦法你就照傳統來
沒辦法就別在那吃人夠夠
被砲了500多樓...

這個男的真強...

存款200...月入4萬條件算不錯了!

就是自私了點....

別結了吧 男方什麼事都要算

真是個負責的男人就該把薪水都給老婆 給老婆去繳相關費用

不然嫁了一點保證都沒有, 說不定吵架還要被趕出家門, 也不好厚著臉皮回娘家,一整個可憐
看不出這女生嫁過去有啥好處

幹嘛還要嫁

忍不住想問樓主,依妳的描述,男主角很自私且一點也沒肩膀,女生非常願意分擔傳統上男生應擔負起的養家責任,且並不是不願意跟公婆同住,只不過覺得不公平(我也這麼覺得)還被嫌公主病,依正常大多數人的判斷,女生實在是打著燈籠也找不到幾個的好對象了,那男生到底有什麼好的,可以讓女生有辦法可以跟他論及婚嫁?還是女生有大家所不知的問題存在而不得不跟他?
不算公主病,才如此就算是公主病的話,路上不就滿街貴族了??
理性的回答:如果還有溝通的空間最好繼續談下去。
直接的回答:傾向分手派,雙方感情停下來在打算。

jog1104 wrote:
12月8日補充

昨天女方跟男方約出去詳談,男方表示女方跟公婆住不付房貸沒有關係,
房貸男方付,房子登記男方名下,女方就負責付家用,
女方問家用大概為何??
男方回:水、電、瓦斯、管理費、家裡的買菜錢、日用品…等等,若以後有小孩了,男方也會拿錢一起出來養小孩
因為男方一個月賺4萬,扣掉每個月的房貸就只剩一萬五左右,所以沒辦法有多餘的錢拿出家用
所以以後就是由女方負責家用,等到有小孩後男方再每個月拿5000左右出來養小孩
父母則是各自奉養,男方奉養自己的父母,女方則是自己負責自己的父母

二方的收入,男方一個月約4萬,女方約3萬
男方是說,若二個人一起買房子,二人的存款加起來約300至400,只要貸600至700就足夠
分30年還一個月約還2萬5是還負擔的起,且現在房價越來越高也算是投資的一種
...(恕刪)


真是忍不下去了,怎麼有這麼不要臉的人呢?

怎麼看都是男方在投資自己的財產,買1000萬的房子是男的名字,男方父母要一起住,
小孩生出來後只拿出5000元來養,養小孩一個月絕對不止5000元,
你朋友將來還要負擔家用,家用一定包含他父母一起住時用的,水電瓦斯電話費上網費管理費菜錢,
小孩一定是男方父母幫忙帶,女方是不是還要給錢?再來過年過節還要加菜或給紅包表示孝敬,
賺得薪水絕對全部花光,在這個婚姻內,無論經營多久,房子不是自己的,若是離婚小孩還是男方的,
請問你朋友還剩什麼?幸福的婚姻? 體貼的老公? 靠的住的老公? 私房錢? 可愛的小孩?
屁啦!(抱歉寫髒話了) 還是只能靠自己啦!上班養自己,

婚前就算的這麼這麼的精明了,將來談什麼生病照顧!!!!!
將來只要女方失業,恐怕婚姻就完蛋了。

更難保男生過個幾年碰到個條件更好更願意倒貼的女人(還真有),回頭就將蹧糠妻甩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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