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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意見, 老公成了累犯... 離婚? 原諒? (確定外遇)

圈圈擦擦 wrote:
抱歉, 請自重! 請...(恕刪)

老實說,樓上講的蠻實在的....

妳一直對她強調妳老公和她發生關係,只是為了解決他的性需求
因為妳當時無法滿足他,所以老公才會找她代替,只是性,不是愛
其實,妳是在說給自己聽的吧?
一直不斷的說服自己她只是個充氣娃娃,其實妳心底也知道不是這個樣子的..

小三也不是笨蛋,妳整封信會讓她覺得難過的只有去日本那一段而已
至於前面那麼多都是多的,她會覺得你現在只是潑婦罵街,反而同情妳丈夫
並沒有多大的用處
而且一打保險套...?
妳老公的能耐如何她應該非常清楚...她自己會去評估是不是真的
JessieC wrote:
老實說,樓上講...(恕刪)


原PO決定這樣作了 之後會碰到什麼狀況應該也心裡有數

只能祝妳幸褔了
圈圈擦擦 wrote:
抱歉, 請自重! 請...(恕刪)


我也覺得樓上說的真中肯

JessieC wrote:
老實說,樓上講的蠻實...(恕刪)


默默的看過幾篇無畏佈施的文,其實他講的十分貼切,
而他的說法來自於他的經驗,
只有經歷過, 才能體會這種心情.
只不過不符合大部分社會大眾無謂的道德感.
所以常常炮火四射.

大部分的女人遇到男人變心,
只會把問題歸咎於老公像發情的公狗,
然後推說因為外面的女人比較年輕漂亮, 男人都喜歡新鮮感.
而不去思考自己為何別的女人比自己更有吸引力.
就算這次沒離婚, 多年後, 當你老公再次遇到吸引他的女人,
一樣會再外遇. 而男人現在不想離婚, 應該也只是為了小孩吧.

JessieC wrote:
老實說,樓上講的蠻實在的....


我知道樓上講得寫實

但對於人身攻擊其實沒有必要
你可以抨擊信寫得很爛
他有多爛, 真的像公狗...
但, 著實沒必要將我也扯進去(因為已經到不舒服的地步了...)

像我之前有寫到
我很謝謝大家給我的意見
但如果是針對人身作攻擊的話
這就沒有必要了...

外遇千篇一律
說實在話, 要責怪哪一方已經不知道要從何說起了...

今天這封信
純粹發洩跟警告...
(前幾天吃中飯, 她也都還有臉跟他坐同桌...)

我不需要寫得多好, 不需要文情並茂...

我只需要抒發我的心情和警告對方...

抱歉了~
心情一直不是很美麗...
我每天在follow你的狀況
因為我很擔心你 :(
說真的... 我在看你的文章時 眼淚已在眼裡打轉
你的痛 我可以理解 我曾經體驗過
可是你比我....
哪像我男友劈腿再換就好了 畢竟你們是有小孩以及有婚姻的
無奈 傷痛 心碎

為了小孩?
小孩還小?
希望你能給你自己機會
考慮再考慮再考慮
留住他的人 留不住他的心 是為了小孩嗎?
就只為了"有媽媽 有爸爸 的小孩"嗎?
角色對換 今天換你是小孩 你還要這個爸爸嗎
現在還小 什麼都不懂是沒錯 但他還是會長大 會思考的
"媽媽"是個每天晚上流淚 處處擔心老公會不會又再一次背叛自己
"爸爸"是個跟老婆相處了10年 有小三卻又面不改色 有背叛記錄的人

01們的鄉民都是外人
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
詳細的經過 只有你知道
我們只是給你 "意見"
最後的決定權還是在你手上

記得去霞海城隍廟裡求心安
人在做 天在看
老天爺不會虧待你的~

我祝福你跟你2個小孩得到幸福!
加油~(抱)
樓主

面對任何事不需太在乎

當下的你是需要發洩的

希望你跟孩子過得好

身為一個母親做任何決定前都會想得比較多

孩子是一部分

自己是一部分

評斷者總是說得輕鬆自在

不要太認真去看

加油


圈圈擦擦 wrote:
我知道樓上講得寫實但...(恕刪)




我覺得不需要寫信,這只是加深她的防備,也讓她更把妳給妖魔化。

要收集證據,就默默的來。一旦他們又在一起,就一起把他們送進牢裡吧!
咦~怪了~這篇我沒跟到?
那現在來紀錄一下
恭喜樓主做了重要的決定
就幾件事提出來跟大家分享
1.通姦或防礙家庭 ,告訴期好像是從發生日起半年內, 過了就無法提出告訴
2.切結書認真的講起來沒有法定效力 ,端看雙方的認知
3.樓主發存證信函給當事人, 有警告當事人的作用 ,但就懂法律的人, 存證信函只是空包彈沒殺傷力
法院傳票比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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