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eb wrote:
20萬買一個人?會不會太過自我感覺良好?...(恕刪)
樓主在說他的感受對方像是"賣女兒"(我的感覺也是)
你是沒看全文還是看不懂中文?
ncc3001 wrote:
你的這種意見是具有現實意義的價值
但是這與抗拒陋習的美德是衝突的
我們不應該默許自己的判斷力怠工
一昧想著前人怎麼走,我們就怎麼走
或者是對方家庭想怎麼辦,我們也就怎麼辦
而一點也不去考慮這種文化習俗本身隱含的意義:
無知、性別歧視、像在賣女兒/買女兒、男性沙文主義
如果對方家庭不懂這個陋習的文化意涵
那麼已經思考研究過的我們就應該向他們說明白
我爬了爬文,發現「如果你不想.可以不要娶」類似這樣的話很常出現
老實說,這種話很沒道理,這種話的前提仍建立在「男方將女方娶回家」之上
它隱藏的意思是,女方像個商品被擺放在玻璃櫥窗內
男方喜歡這個商品,就應該付出相應的金錢,不然你不爽不要買
可是結婚的正確觀念應該是,男女雙方你情我願
是男方有這個意願,女方也有這個意願的情況
而聘金與嫁妝則是通向結婚的一個過程中的問題
是男女雙方要去溝通處理的問題
而不是單單只是男方想不想掏錢的問題
當一個人說不爽不要娶的時候,隱藏前提就已經有錯誤的觀念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