曉昌 wrote:
今年35歲
認識老婆...(恕刪)
supermonkey16 wrote: 所以呢? 或許他...(恕刪)
「過去」是個人隱私本來就可以選擇說與不說,
何來不誠實,除非是得病,會影響到未來另一半健康才需要交代。
價值觀的問題自己相處就知道了
老婆有權利選擇閉口不談。
我覺得說給樓主聽的那個人,居心叵測,在別人背後道人八卦,擅自傳別人隱私,說不定還是造謠的呢!!
怎麼選擇相信朋友不相信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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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昌 wrote:
今年35歲
認識老婆...(恕刪)
supermonkey16 wrote: 所以呢? 或許他...(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