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由被錢莊逼債,繼續利滾利,那樓主還有辦法在此發文嗎?
倘若前岳父完全沒有協助樓主解決債務,直接逼離婚,拿走一切動產,又把樓主趕出門,那真的是過分到極點,
但是樓主請靜心核算,前岳父拿了借據後,有什麼後續的行動嗎 (如強執你名下的財產)
如沒有,前岳父的立場或許只是以此作為停損的籌碼?
而樓主被趕出門的導火線,有無可能是沒跟岳父溝通好,就直接結束公司的作法嗎?
站在女方的立場,這恐怕讓人害怕吧?自己父親借出的錢都無法用月進帳來回收,
夾在盛怒的父親和已豁出去的前夫間,她和孩子未來的保障在哪裡?
或許前岳父的作法過於極端不近人情,但若換個角度來想,這難道不是女方家保全自身的方法嗎?
樓友們都一致同仇敵愾抨擊女方,但是,換做你是個父親,也是個外公,又會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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