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兩個不同認知的人在一起,
因為一時的愛衝暈了頭所下的決定.
若是要說兩個背景不同的人就不能在一起,這種說法跟是...放屁.
只是在一起會很辛苦而以.
真正的問題出在一個地方,
那就是兩個人都不願意去改變,都不願退讓,
只站在自己的本位思考,
男人的想住家裡,女的想要搬出去,光這個問題,
全台灣至少有八成以上的夫妻都有這個問題,
就連我不例外,
要決解問題也不是不可能,就是雙方去討論出一個折衷的方法,
什麼方法都可以,
但不去討論,也不願讓步,那就不要結了,講更別的,別去愛人了,應該說別去害人,
不然就去孤兒院找名冊.
想要成位夫妻,必須雙方都要付出,
不想付出,什麼都別談.
只是,有一點,這男人真點渣,都走到這個地步還沒想好,
即然沒想要讓步,那就別給承諾.
給了承諾又做不到,那不是很渣嗎?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