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ugmichelle2001 wrote:因為實務上有很多"同...(恕刪) D大說的真好 不要還停留在小弟弟沒放進去就不算的舊觀念,不然到時候會死的很難看.話說這篇文我也看了那麼久,越看越像是小說.第一次看到被告不找律師,連有人要提供免費法律諮詢都不理的.沒有新證據上法庭還想翻供是怕判的不夠重嗎 整個只能說不合理到極點.
這麼天才的被告真的很少見,強制性交罪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而且進入監獄的待遇"會特別好"版主你現在只有一條路可走,現在找D大太晚了硬碰硬,花大錢找擅長刑事的律師雖然院方會幫你指定辯護人(因為這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但要找認真盡職的義務辯護人太難了,而且這案件你得提出強力證據以及律師夠厲害,要不然穩敗(當事人學姊準備的證據太完美),與提起告訴的當事人學姊和解也沒用,因為強制性交罪屬非告訴乃論之罪檢察官已經提起公訴,所以原告無權撤回訴訟,除非原告承認自己誣告不過不可能因為誣告罪判刑很重=================================至於刑法上性交的定義:有興趣的人去翻刑法第十條第五項並且上網搜尋這新聞。關鍵字『沈家班 最高法院』
寶`寶 wrote:現在 我到底該怎辦 還能怎麼辦??你說呢??你覺得你能怎麼辦???放給他爛不要去管他好不好??假裝檢察官會忘了這件事要不要???這招你最會呀...自己回去前面翻翻看...多久以前就有版友提供不錯的資訊給你了...你視而不見...偏偏愛自己亂搞...搞又不好好搞,沒事跑去認罪...認罪就等於是已經承認你有犯罪行為了...你都已經承認犯罪了還想怎麼樣??而且檢察官也說沒有強迫你認罪...既然沒有強迫你認罪就表示你是自願認罪...既然你是自願認罪那你還想翻什麼供??你先想一下上了法院怎麼跟法官解釋你為什麼要認罪吧...你前面說的那堆理由連網友看了都不能接受,你覺得法官能接受嗎??我沒有犯罪,但是因為檢察官稍微兇我一下,我又以為認了罪就能和解所以我認罪...見鬼了,都認罪了是要和解什麼??強制性交是公訴罪...只要受理了就一定提告...就算你跟原告和解了檢察官一樣要提告...你想和解什麼??想判輕一點??如果你沒性侵,連一天的牢你都不應該去作...當初有人願意提供你協助的時候你視他人的好意如糞土...現在事情爆開了,會痛了,再上來哭...只能說你活該!!!現在你還能做什麼???除了趕快去請律師看看有沒有什麼辦法以外你還想做什麼???你到底上 M01 是想得到什麼答案??讓版友告訴你說"我是法官,我判你無罪"嗎???寶`寶 wrote:好不甘心...我決定 去台北 找你了 你現在也不用上來台北找 D 大了...如果到現在你還搞不清狀況只能說你真的沒救...你到底找好律師了沒?????現在沒有任何事情比你去找個專業的律師來的重要!!!你現在上來台北 D 大也不可能讓檢察官不起訴你...真的開庭了難道你還想麻煩 D 大下去幫你辯護嗎???真的搞不懂你到底在想什麼...
寶`寶 wrote:謝謝大家有在看我文章...(恕刪) 樓主~~~都唸到大學了~~~態度很重要~~~這種事若發生在自己身上~~~一定動用所有身邊資源來協助~~~我只能說~~~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囉~~~把手邊其他事都放下吧~~~好好想想有啥可用的資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