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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男友說我朋友有公主病,大家覺得呢??(12月18更新,女方要分手了)

強烈建議女方 如果要結婚就是 女方有工作就每個月只拿1萬出來家用 其他費用給男方去煩惱

錢賺少 還笑想買新房 ~

總收入7萬 去買1000萬新房 膽很大 請將新房退掉 買600萬的房就好 貸太多了 現金流不夠一定會爆

男方怎沒考慮到孩子出生後的花費????

坐看右看 還是覺得 男方很窮又計較.....真的還是找別人比較好

女方簡直跟賠錢貨一樣 出錢出力不打緊 哪天老公有外遇 欲哭無淚眾人欺
沒有時間看完全部的文~

不過與其說是公主病,不如說是老爺病來得恰當。

重點是價值觀差太多,最好早點砍掉重練,趁著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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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g1104 wrote:
12月8日補充

昨天女方跟男方約出去詳談,男方表示女方跟公婆住不付房貸沒有關係,
房貸男方付,房子登記男方名下,女方就負責付家用,
女方問家用大概為何??
男方回:水、電、瓦斯、管理費、家裡的買菜錢、日用品…等等,若以後有小孩了,男方也會拿錢一起出來養小孩
因為男方一個月賺4萬,扣掉每個月的房貸就只剩一萬五左右,所以沒辦法有多餘的錢拿出家用
所以以後就是由女方負責家用,等到有小孩後男方再每個月拿5000左右出來養小孩
父母則是各自奉養,男方奉養自己的父母,女方則是自己負責自己的父母

二方的收入,男方一個月約4萬,女方約3萬


兩人加起來月薪7萬要貸1000萬的房子還生小孩
真是大想頭了

而且還是覺得﹐要是我是男方的父母
要遷出舊居﹐然後拿舊居租金當作是自己的零用錢
兒子這小伎倆真的非常傷害感情﹐會覺得心寒@@

要直接算錢的話﹐大概花費如下-

男方- 月薪4萬 - 房貸2.5萬﹐孝親費0 (舊房的房租抵消)
女方- 月薪3萬 - 家裡一般開支 + 4個人的伙食費(孝親費跟伙食費應該是分開看吧) + 女方父母的孝親費
其實聽起來女方的花費跟男方會差不多而且房子又不是在她名字下呢
這樣也是吃虧的啦XD

另外阿說真的﹐除了一般開銷﹐保險費應該也要開始算進去了吧

既然最終都是要跟父母住的話
那為什麼根據自己的能力先住舊居就好呢
(交通就買台二手車啦)
等自己真的有能力去負擔買新房再說吧~
(我是來解毒的﹐房子不能亂敗阿~~~)
jog1104 wrote:
昨天女方跟男方約出去詳談,男方表示女方跟公婆住不付房貸沒有關係,

房貸男方付,房子登記男方名下,女方就負責付家用,

女方問家用大概為何??

男方回:水、電、瓦斯、管理費、家裡的買菜錢、日用品…等等,若以後有小孩了,男方也會拿錢一起出來養小孩

因為男方一個月賺4萬,扣掉每個月的房貸就只剩一萬五左右,所以沒辦法有多餘的錢拿出家用

所以以後就是由女方負責家用,等到有小孩後男方再每個月拿5000左右出來養小孩

父母則是各自奉養,男方奉養自己的父母,女方則是自己負責自己的父母



二方的收入,男方一個月約4萬,女方約3萬

男方是說,二人的存款加起來約300至400,只要貸600至700就足夠

分30年還一個月約還2萬5是還負擔的起,且現在房價越來越高也算是投資的一種





是男方想要買新房子的,因為舊房子有三十幾年了,且比較偏遠,要到公司單程得騎車50分左右

目前女方還沒看過新房子,看房子的進度是由男方及男方爸媽看的



男女都長的OK,不醜也不美帥,不過女方目前是還有1、2個人追就是了


談成這樣我不知道其他人怎麼想

我是覺得男方算有讓步

但就看女生願不願意接受仍然有些不平等的條件

以下是女生觀點

首先家用部分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說好女生出全部

但男方住進了三個人

而且男生的父母還有出租房子而來的生活費

感覺手頭就寬裕很多

至少男生說的什麼父母各自奉養是鬼話

因為也不是從他的薪水扣

反之女生除了要負擔全部家用

薪水還要扣一些出來給自己的父母

女生自己的生活費也要算進去

感覺就是省了房租但付出更多

長久來看

男生每個月的付出

30年後他得到父母留下的房子跟自己買的房子

女生則是微薄的積蓄(甚至沒有積蓄)

跟無法好好照顧爸媽的遺憾

另外照這個男生前面的態度

一定是生活費鎡铢必較

說不定男生出去大賣場買把蔥還要把發票丟給女生要她付錢

生活小摩擦不會少

還是建議女生考慮一下吧......

存款自己有百萬的話

還是買個小套房或做一下投資比較好......




jog1104 wrote:
我的女性友人最近正跟...(恕刪)


看了8號的更新,還是不懂為何男方堅持要買新房子?而且還預設立場要生小孩……



虛偽人生 wrote:
看了8號的更新,還是...(恕刪)


因為女方賺的錢=男方可以支配的錢

他當然敢買新房

QLuNa wrote:
還是建議女生考慮一下吧......



存款自己有百萬的話



還是買個小套房或做一下投資比較好......


女方有說自己要買一間小套房自己住,平常日會去跟男方爸媽聊天及幫忙做一些家事
但男方不肯,認為結了婚就是要住在一起,哪有各住各的道理
看到男方的最新提議
覺得好笑

他在跟你朋友玩"給猴子吃香蕉"的遊戲嗎(朝三暮四的典故)
一開始說要你朋友幫付房貨,但只有男方父母可以來長住
後來又改說不用付房貨,但要付男方一家子的家用
看男方有多會算

PS:我也覺得那個尼斯說不定就是那個男的
分手!!

男生太自私,他才有【王子病】


勸你朋友不要結這個婚吧

幹麻去幫人家付家用

男人沒有錢無所謂
跟你算的那麼清楚就代表他沒有疼愛你一輩子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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