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總務課長也有問題, 遇到問題不去抓人還叫你們自己報警 , 現在事情閙大又要你們不報警. . . . .他是有行政疏失的!加害者就算不知道是同事的 , 就可以隨便讓一個人受害嗎 ?那個笨警老實講最好也爆出來, 若發生在他女兒老婆身上他也情何以堪!?公司不用待了, 因為加害人和公司高層有關係 , 你女友日後不一定好過!公司的決定, 最好對受害人和社會有所交待才對!記得公司日後和你女友的交涉 , 最好是私下錄音(這點我就不知在法律層面有沒有違法)祝好運!
熟可忍!熟不可忍!是男子漢就把事情鬧大一點!把他的犯罪證據保留(找到最好的方式告他) .公佈照片(但是關於法律你就要小心不要反成被告)再各大電子網路公佈照片!或者印成海報貼在他家還有公司附近!這種變態而且會侵入別人的地方的狼!絕不能姑息!
allen66214 wrote:剛剛已經有暫時的結果...(恕刪) ........放虎歸山摟很多xx團體就是主張給這些變態第二次機會導致發生再犯到最後傷害到更多人如果說加害人指是被抓到在你女朋友的位子上打手槍的話 我覺得還好他是打在你女朋友的口罩喔這不是變態是什麼 就是要你女朋友不小心吃到他的東西他孝順父母又怎樣他壓力大又怎樣誰沒壓力阿我也有壓力 沒看到我到處在路上打槍且加害者並不是第一次或第二次犯罪五年來 依直有有人受害 只是都沒證據現在才抓到難道你要說 他壓力已經壓了他五年了有沒有那麼久阿根本就是心理有問題 以前僥倖過關做習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