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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已告一段落,謝謝各位的祝福!

kaorh2 wrote:
有沒有告訴他老婆?讓...(恕刪)


應該叫版大射在口罩上罰那個變態戴著上班
整天不准拿下來 那就息事寧人
保存口罩可以裝夾鏈袋放置冷凍庫
以保存證物~~

那總務課長也有問題, 遇到問題不去抓人還叫你們自己報警 , 現在事情閙大又要你們不報警. . . . .
他是有行政疏失的!

加害者就算不知道是同事的 , 就可以隨便讓一個人受害嗎 ?

那個笨警老實講最好也爆出來, 若發生在他女兒老婆身上他也情何以堪!?

公司不用待了, 因為加害人和公司高層有關係 , 你女友日後不一定好過!

公司的決定, 最好對受害人和社會有所交待才對!

記得公司日後和你女友的交涉 , 最好是私下錄音(這點我就不知在法律層面有沒有違法)

祝好運!
熟可忍!熟不可忍!
是男子漢就把事情鬧大一點!把他的犯罪證據保留(找到最好的方式告他) .公佈照片(但是關於法律你就要小心不要反成被告)再各大電子網路公佈照片!或者印成海報貼在他家還有公司附近!
這種變態而且會侵入別人的地方的狼!絕不能姑息!
恕刪...
allen66214 wrote:
剛剛已經有暫時的結果...(恕刪)


........放虎歸山摟
很多xx團體就是主張給這些變態第二次機會
導致發生再犯
到最後傷害到更多人

如果說加害人指是被抓到在你女朋友的位子上打手槍的話 我覺得還好
他是打在你女朋友的口罩喔
這不是變態是什麼 就是要你女朋友不小心吃到他的東西
他孝順父母又怎樣
他壓力大又怎樣
誰沒壓力阿
我也有壓力 沒看到我到處在路上打槍
且加害者並不是第一次或第二次犯罪
五年來 依直有有人受害 只是都沒證據
現在才抓到
難道你要說 他壓力已經壓了他五年了
有沒有那麼久阿

根本就是心理有問題 以前僥倖過關
做習慣了

allen66214 wrote:
剛剛已經有暫時的結果...(恕刪)


恭喜你們
快帶你老婆出去玩玩散散心吧
好人會有好報
gogi0723 wrote:
恭喜你們快帶你老婆出...(恕刪)


並不覺得這是好人的行為
只是放過這些壞人而已
息事寧人的結果就是造成這類事件一再上演

這個人也許以後不敢了

下次可能又冒出另一個變態
如果又發生同樣的事

希望你不要又上來唉唉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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