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人48 wrote:他語帶不友善的警告我該給個說法我沒理他就說你情我願他說還會來請問我該找相關單位的來把他們一往打進嗎?(恕刪) 對阿!!直接打總部電話直接表明你綠黨~~TM越南人敢在林北地盤砂野~~敢 再來全部送 EE園區啦
浪人48 wrote:好在我的小米鏡頭錄得一清二楚 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妨害秘密罪未經女方同意 符合 無故非法取得的證據 ... 法官不一定會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