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感想是, 如果沒有很愛的就可以當朋友, 如果是真的很愛的分手後不管怎樣掙扎, 最後都是要請她有多遠滾多遠. 或是當你可以很平常心去面對這個人的時候就真的是已經不care了所以根本就不會再去煩惱當不當朋友
se3p wrote:如果是隨便交往的那何必繼續有往來如果是認真交往的分開一定是經過很多次的考慮與事件那更是沒必要 推~隨便交往的那種,分手之後幹嘛繼續往來?~認真交往的那種,分手一定會有個人受傷,真的能不計前嫌繼續往來?~